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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鹰窗业(301227)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4-06-30
信息来源2024年中期报告
经营情况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节能铝包木窗、铝合金窗、新塑窗、幕墙及阳光房,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木材、铝材、玻
  璃、水性漆、塑型材、五金件及密封胶条等。主要产品节能铝包木窗主要应用于具有中高端需求的建筑外窗领域,公司通过提供定制化服务,在极力节能降耗的同时,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在节能铝包木窗领域积累了较强的品牌影响力和认知度;幕墙及阳光房是以纯实木作为主要承力结构、采用玻璃和铝包木框架搭建的全透明非传统建筑,该产品工艺流程与节能铝包木窗产品相近,具有较好的保温、隔热性能;在铝包木窗品类的基础上,公的铝合金窗,为公司为进一步拓展零售市场而推出的产品;随着国家双碳政策的导向和存量更新市场对于高性能门窗的需求,为加速多品类节能窗产品布局,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3年进行募投变更,投资建设“年产 15万平方米节能 UPVC窗项目”,拟研发和推出保温等关键性能更为突出的新塑窗产品。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如下图所示:产品类型   产品截面 室内效果 建筑整体效果节能铝包木窗产品 经典系列新生代系列铝合金窗产品新塑窗产品幕墙产品阳光房产品
  (三)公司主要的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木材、铝材、玻璃、水性漆、塑型材、五金件及密封胶条等,由计划中心负责统一采购。公
  的占用量。
  (1)供应商资格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与质量控制体系,对供应商均实施严格的评审考核,以质量合格率、到货及时率、
  售后服务和价格等作为选择供应商的主要依据,考核通过的供应商成为公司合格供应商,并录入 ERP系统中的合格供应商名录。公司在选定合格供应商后,结合市场行情,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2)请购与采购实施
  对于备货采购,公司由计划中心结合销售预测情况在 ERP系统中填写《请购单》;对于其他物料采购,公司由计划
  中心结合销售订单情况在 ERP系统中填写《请购单》。采购部门根据《请购单》内容下推生成《采购订单》,采购部门经理对《采购订单》进行审批,并下推《付款单》,财务部门对《采购订单》进行复核,审核通过后,发送给相应的供应商进行加工生产。财务部门按照与供应商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在 OA系统中进行付款处理。
  (3)检验入库
  采购物料到货后,品质管理部对采购物料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在 ERP系统中进行入库处理,并生成《入库单》。采购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将发票开具数量、金额与 ERP系统中《入库单》信息相互核对勾稽,核对无误后将发
  票及入库单递交财务部门审核并入账。
  2、生产模式
  基于节能铝包木窗产品定制化的特点,公司通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大宗业务及经销商的订单情况
  制定每个月的生产计划。对于大宗业务订单,公司获取订单后,由项目中心根据客户要求进行产品设计,并将设计图纸报送大宗业务客户,确认设计方案及玻璃、五金件、木材、水性漆、颜色等用料配置要求。设计图纸经大宗业务客户确认通过后,由项目中心在 KLAES软件(一款门窗设计生产管理软件)中进行深化设计并导入 ERP系统,计划中心对生产计划进行协调,并提前拟定请购计划。对于经销商零售订单,由经销商负责对终端用户进行量尺设计及确定配置,同时提交设计方案及产品配置要求,由零售中心在 KLAES软件中进行深化设计并导入 ERP系统,计划中心对生产计划进行协调,制造中心根据订单设计方案及配置要求进行生产。大宗业务及经销商零售订单同时在计划中心汇总,基于需求、资源统一进行排程协调。产品生产完工后,需要由制造中心对产品性能做一系列实验测试,并通过质量检验等。
  3、销售模式
  公司根据客户类型的不同,分为两种销售模式,即大宗业务销售模式、经销商销售模式。
  (1)大宗业务销售模式
  大宗业务销售模式系公司向房地产商、装修装饰公司等大宗业务客户直接提供定制化节能铝包木窗产品的销售模式。
  该类客户的单个房地产项目一般规模较大,为项目采购的节能铝包木窗产品数量较大,公司直接与大宗业务客户对接,
  既可以提高经营效率,又可以维护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公司与大宗业务客户在确定产品设计方案后签订销售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产品,并取得产品销售收入。大宗业务销售模式下,公司具体销售流程如下:
  (2)经销商销售模式
  经销商销售模式系公司通过与经销商签订《经销合同书》,将公司全系列产品销售推广权授予经销商使用;由经销商自行设立店面销售,根据终端客户个性化定制需求,通过 OA系统向公司下单采购,并由其自行承担经营风险;而公司对经销商实施人员培训、经营管理以及业绩考核。经销商销售模式的终端客户主要为单个家庭用户,该类客户具有订单金额相对较小、位置相对分散的特点。公司通过经销商销售模式由经销商为终端客户提供量尺、设计、安装和售后服务,有利于充分借助经销商的经验和社会资源,快速建设销售渠道,迅速扩大市场份额,同时便于公司将主要精力集中于产品生产和新产品研发设计等核心领域,最大限度地提高经营效率。经销商销售模式下,产品的安装服务通常由经销商提供。经销商销售模式下,产品的安装服务通常由经销商提供。具体销售流程如下: 4、研发模式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并持续围绕市场需求及行业技术发展方向进行技术研发与积累,公司设有研发中心专门从事新产品的开发及技术研发工作。在新产品开发方面,公司利用各项核心技术形成技术开发平台,以技术开发平台为依托开发公司的各类产品线,公司采用以研发为主导,各部门协同参与的矩阵式产品线开发模式,以客户为中心,坚持从市场中来到市场中去的“端到端”的产品创新模式,从而将技术成果积累转化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
  (四)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定制化节能铝包木窗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为丰富产品矩阵、覆盖中高端节能窗市场,公司围绕
  “建筑洞口解决方案”不断进行品类拓展并推出新产品,从单一的节能铝包木窗,逐步延伸至铝合金窗、新塑窗等。公司拟构建以节能铝包木窗为主,以铝合金窗、新塑窗及其他节能窗为辅,以窗、幕墙及阳光房等产品进行多品类协同的发展格局。报告期内,节能铝包木窗收入贡献了利润的主要份额。节能铝包木窗为木门窗制造行业的细分行业,其产品与断桥铝合金窗、塑钢窗等其他产品一同构成了节能窗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C)”之“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C20)”之“木质制品制造(C203)”之“木门窗制造(C2032)”。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项目“木材及木(竹)质材料节能、节材、环保加工技术开发与利用”,公司主要产品节能铝包木窗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的“7.1.5绿色节能建筑材料制造”之“铝木复合门窗”。节能铝包木窗行业属于木门窗制造行业细分类别。作为节能窗领域的中高端产品,节能铝包木窗产品除了具有间隔、采光、保温、隔热及隔音等功能,因选型、选材、选色、选五金等定制化特征突出,还具备家居装饰的属性,满足了人们追求美观的心理需求。随着材料与技术水平的革新,社会对建筑外窗功能的要求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我国建筑外窗发展主要经历了传统木窗、普通金属外窗、塑钢外窗、铝合金窗、节能铝包木窗等几个阶段。近几十年来,生态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的意识及可持续发展观念成为社会共识,同时木材防护技术不断革新,促使节能铝包木窗得到推广发展。节能铝包木窗行业最早起源于欧洲国家,进入我国至今已二十多年。节能铝包木窗是按照用户需求,根据具体的室内空间位置,通过现场测量,量身定制,个性化设计并生产,再经过现场安装而成。节能铝包木窗是建筑环保、室内装饰与定制家居相结合所产生的一种家具类别,将个性化定制、节能环保等特点依附于成熟的设计理念与生产工艺。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城市进程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增加,能耗问题愈发凸显,国家对环保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2020年 9月,中国在第 75届联合国大会上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根据中国建筑节能协会发布的《2022中国建筑能耗与碳排放研究报告》,2020年建筑全过程能耗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为 45.5%,2020年建筑全过程碳排放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比重为 50.9%。而外窗是建筑保温、隔热、隔音的薄弱环节,是能源得失的敏感部位,通过外窗的热损失是建筑围护结构热损失的主要途径。随着“碳中和”等国家战略的实施,全国各地也陆续出台一系列的行业标准和规范,标志着我国建筑节能要求向更高水平迈进,同时也意味着建筑外窗行业需要进一步加快技术创新、提高性能才能符合严格的新标准。近年来,各地纷纷出台政策,对建筑外窗气密、传热等性能指标提出更高的强制性要求。北京市规划和自然委员会发布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大幅提高了外窗的传热系数标准,将外窗的传热系数 K值降为 1.1w/(㎡•k),居住建筑节能率由 75%提升至 80%;江苏省发布了《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2021年7月1日起实施),要求外窗的传热系数小于等于 1.6-1.8w/(㎡•k),是夏热冬冷地区首个 75%节能率的居住建筑设计标准;安徽省发布《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24年4月7日起实施),要求外窗的传热系数 K值小于等于 1.5-2.2w/(㎡•k);山东省发布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23年5月1日起实施),要求外窗传热系数 K值小于等于 1.3-1.5w/(㎡•k)限值。K值愈大,传热过程进行得愈为强烈。全国各地区的新标准不断对外窗传热系数提出更高要求,加速了高性能节能窗的推广和广泛应用。除了提高居住建筑外窗性能的强制性标准,全国各地也在不断推出鼓励性标准和规范。上海市发布《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试行)》,对超低能耗建筑外窗(透光幕墙)传热系数参考值要求为 1.4w/(㎡•k);黑龙江省发布《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22年5月1日起实施),对超低能耗建筑外窗传热系数参考值要求为1.0w/(㎡•k);湖北省发布《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22年5月1日起实施),对外窗的传热系数提出的要求为 1.4-2.4w/(㎡•k)。在国家产业政策的积极支持下,节能铝包木窗及其他节能窗行业景气度将逐渐升高。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及建筑节能标准的日益提高,社会对门窗产品的关注也逐渐转移到产品质量、美观度、节能环保性等综合性能指标上来,传统门窗开始难以满足客户的高品质家居需求,且不再适应绿色节能建筑的发展,节能铝包木窗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能力的状况将得到持续改善。从节能铝包木窗市场的消费需求结构来看,其市场需求包括新增城镇住宅首次装配需求、居民为改善居住环境进行的装修改善需求以及旧窗更新换代需求。因节能铝包木窗具有节能环保、个性化设计、美观、时尚等诸多优点,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产业政策的持续推动,节能铝包木窗行业开始进入快速成长的发展阶段。
  (五)行业发展趋势
  目前公司的主要产品从节能铝包木窗,逐步延伸扩展至铝合金窗、新塑窗等多品类节能窗。节能窗行业整体处于快
  速发展期,行业市场空间巨大,行业集中度较低,处于从传统建筑围护结构向定制家居消费品的转化过程中。影响行业发展进程的因素主要包括高性能门窗产品的消费普及,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升及消费者观念的转变,城镇化进程及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的提高,以及存量居住建筑的改造和改善性需求释放等。
  1、市场覆盖延伸
  节能铝包木窗是节能窗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节能窗产品相比,由于木材天然具有低热传导性,传热系数较低,
  结合多层(Low-E)中空玻璃腔体结构及塑型材复合加工工艺,相同环境下具有较好的综合性能。根据《中国建筑金属结构》数据,我国节能木窗目前仅占 5%左右的窗量份额,在各类型节能窗中的市场份额较低,与发展起步较早的欧美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但与塑钢和铝合金等其他材质的节能窗产品相比,节能铝包木窗在高档美观、高效环保等方面具备优势,市场覆盖范围逐渐从别墅和高档房产向普通房产延伸。由于节能标准越高,节能铝包木窗产品的保温等性价比越明显,因此随着我国建筑整体及门窗等关键部位节能标准提升,其市场用量比重将提升。
  2、行业集中度提升
  “大行业、小公司”是节能铝包木窗领域的显著特征之一,参与者数量众多,但是具备雄厚资金实力、较大经营规
  模、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在所处区域乃至全国范围内形成强大品牌影响力的大型企业仍然较少,业内企业之间的生产能力、研发能力、营销能力和产品质量存在明显差距。近年来在政策和市场环境等因素的驱动下,节能铝包木窗领域的集中度有所上升,行业内逐渐形成了部分拥有自主品牌的优势企业,部分优质厂商凭借较强的综合实力在高端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并形成一定的竞争壁垒。
  3、个性化定制需求增加
  随着消费者需求越来越个性化、差异化,其对家具产品设计的要求越来越高。节能铝包木窗产品由于自身的定制化
  属性较强,消费者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特征明显。消费者往往对节能铝包木窗产品的风格、颜色、边框、开启方式等外观设计,以及对木材、玻璃、五金等材质选用等方面的需求均有个性化诉求。企业需要设计出符合行业时尚趋势的产品,并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服务,满足客户的多元化需求,实现家居风格的统一以及节能效果的最大化。
  4、节能效率要求提高
  随着“双碳”战略的提出,低碳化发展的概念逐渐深入各行各业,建筑业在节能减排的大环境下也开始逐渐探索新
  的绿色化建造方式。提高城镇新建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关键之一,就是提高门窗等关键部品的节能要求。如北京率先将居住建筑节能率由 75%提升至 80%以上,大幅提高了建筑外窗的传热系数标准。除建筑和门窗强制性标准的提高,我国也出台多项鼓励类、示范类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相关政策,对建筑外窗的保温、隔音、抗风、太阳得热系数等性能指标提出了更高要求。被动式建筑以其健康、舒适、节能的特点,在全国范围内获得了政策上的大力支持。近年来,各级政府共颁布百余项被动式建筑鼓励政策,直接推动了我国被动式建筑的蓬勃发展,我国被动式建筑从小范围示范逐渐向规模化建设方向发展。高密封性的门窗是被动式建筑构建的关键之一,节能铝包木窗产品由于具有较好的保温隔热等性能,在被动式建筑中得到较好的应用,有望受益于被动式建筑未来的广阔前景而得到发展。
  5、旧改翻新存量需求加速
  根据国家住建部发布数据,2024年1-6月,全国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 3.3万个。预计未来几年内,存量房旧改还
  将保持较高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存量老旧房翻新及二手房装修进入需求释放阶段,门窗高端及定制化需求凸显。伴随大量新房演变为存量房,存量房装修占比提升。其中部分老旧房所装门窗存在节能标准低、隔声保温性能差、存在坠落安全隐患等问题,正进入翻新装修的旺盛阶段。同时,二手房装修也是门窗的重要市场,我国二手房交易回暖。根据同花顺数据,2024年1-6月,我国 30大中城市二手房成交面积 5,092.21万平方米。随着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个性化需求的不断增长,风格多样、功能齐全、适应个性化场景、非批量化生产的定制门窗产品将更多地进入大众视野。当前房屋改造、旧房装修需求的加速释放,为节能窗行业拓宽了发展空间。
  (六)行业周期性、区域性等特点
  1、行业周期性
  节能铝包木窗行业主要与国民经济收入水平、行业产业政策以及房地产行业景气度等相关。报告期内,房地产行业
  一定程度上受到宏观经济政策调控的影响,公司为应对上述风险,加强了经销商销售渠道建设,实现大宗业务、经销商业务等多元化渠道均衡发展,使得公司能最大范围地覆盖下游客户群体。未来随着节能减排系列政策的陆续出台,也必将对节能铝包木窗行业的发展起着长远的推动和引领作用。目前,节能铝包木窗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行业周期性不明显。
  2、行业区域性
  从销售端看,节能铝包木窗行业受区域气候、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消费能力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
  目前市场主要集中在冬季气候严寒的东北地区、华北地区,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消费能力高的华东地区等。
  3、行业季节性
  节能铝包木窗行业的季节性特征主要受春节假日因素、区域气候、下游房地产建筑施工季节以及消费者的消费习惯
  及消费意愿所影响,具有一定的季节性。
  (七)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木窗行业,是国内较早引进德国木窗成套技术工艺和生产线的企业之一,经过长期发展和探
  索,逐步形成了“聚焦”发展战略。公司在核心工艺技术方面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拥有节能铝包木窗产品制造领域的完整技术体系和自主知识产权,在该领域已具备较为成熟的生产工艺及较高的技术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仍不断推进核心工艺技术的研发,以巩固公司在产品核心技术方面的竞争优势。在生产制造方面,公司作为行业内少数拥有大规模定制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拥有高度信息化、自动化的工厂以及高效的生产管理系统;在生产工艺上,公司以相同部件标准化生产和定制部件柔性化生产相结合的方式生产。在经销网络方面,公司目前已形成全国性的销售服务网络布局,在全国各区域主要城市均建立了经销渠道,经销商遍布华东、华北、东北等地区。公司在核心技术、生产工艺、营销网络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规模、市场销售量上,连续三年在国内同类企业中排名第一。同时,公司还担任中国建筑节能协会被动式超低能耗绿色建筑创新联盟(CPBA)副理事长单位、中国建筑节能协会被动式建筑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PHAChina)、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钢木门窗委员会副主任单位、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建筑工程供应链委员会委员单位。2020年度,公司被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为“黑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21年度,公司被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确定为第一批“黑龙江省制造业‘隐形冠军’企业”;2022年度,公司先后获得“2022年度中国系统门窗行业金牌企业奖”、“2022年第三届家居新国货品牌指数研究门窗行业领军品牌”、“第五届建筑门窗幕墙行业金轩奖行业影响力品牌”、“2022年黑龙江省中小企业数字化示范标杆企业”、“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黑龙江民营高新技术企业 50强”等荣誉;并在2022年度通过《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要求》(GB/T 23001-2017)和《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新型能力分级要求》(GB/T 23006-2022)认证,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 AA级评定证书》,同时主要产品系列S86和 P120获得《中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2023年度,公司再次通过森林管理委员会(Forest StewardshipCouncil)的 FSC-COC认证,FSC认证体系是目前世界范围内市场认可度较高、受到非政府环保组织和贸易组织支持的全球森林认证体系;获得哈尔滨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 30强”、“民营企业 50强”、“民营企业制造业 50强”等殊荣;同时,公司入驻“FBC建筑门窗幕墙金轩奖-行业影响力品牌 TOP榜”、“2023年度中国系统门窗行业品牌 TOP 30”,获得“2023百度营销品牌之夜·哈尔滨站·年度影响力品牌奖”、“红星美凯龙2023年度最佳战略合作品牌”,并在由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指导,HOME家饰界家居研究中心联合 China Hadoop大数据发布的《2023中国品牌日家居新国货指数研究报告》中,获得“2023年中国品牌日家居新国货门窗行业领军品牌”等荣誉。报告期内,公司获评“省级绿色工厂”称号,获得“2024WAD豪宅品牌全球 TOP100大奖”、“2023年度最受大学生欢迎的龙江雇主品牌评选活动雇主入围奖(民营企业)”及“2023年度最受大学生欢迎的十佳龙江雇主品牌(民营企业)”等荣誉。
  (八)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定制化节能铝包木窗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节能铝包木窗、铝合金窗、
  其他节能窗、幕墙及阳光房。根据客户类型的不同,分为两种销售模式,即大宗业务销售模式、经销商销售模式。影响公司收入的主要因素为签约大宗业务项目的规模与数量、经销商及终端客户的拓展情况等。营业成本主要包括木材成本、玻璃成本、铝材成本及折旧摊销成本等。木材成本、玻璃成本、铝材成本主要受上游采购价格的影响,折旧摊销成本主要受厂房、生产设备等长期资产当期增减变动及其折旧摊销期限影响。期间费用主要受公司业务规模、经营发展需要及费用控制力度的影响。上述收入、成本、费用影响因素都将对公司的利润产生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节能铝包木窗产品营业收入为 18,594.67万元,较上期同比减少 34.31%,毛利率 27.34%,较上期同比下降6.48个百分点;铝合金窗产品营业收入 4,097.01万元,较上期同比增加 3.23%,毛利率 3.28%,较上期同比减少 10.94个百分点。。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本半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售;金属结构销售;
  建筑材
  料销
  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
  工程管
  理服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新设 50,000,000.00 100.00% 自有资金 不适用 长期 门窗 已设立,公司暂未实缴出资 不适用 0.00 否2024年05月07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
  039)
  森鹰
  窗业
  (秦
  皇
  岛)
  有限
  公司 门窗制
  造加
  工;门窗销售;塑料制品制造;
  塑料制
  品销
  售;五金产品研发;
  五金产
  品制
  造;五金产品批发;
  五金产
  品零
  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 新设 36,000,000.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合计 -- -- 86,000,000.00 -- -- -- -- -- -- 不适用 0.00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3,7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25元,共计募集资金 906,525,000.00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55,591,500.00元(其中实际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为 56,391,500.00元,前期已预付 8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50,933,5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26,431,355.3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23,702,144.6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95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及南京森鹰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2、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本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128.63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255.7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和用于现金管理。
  (三)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年产 25万平方米定制节能木窗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新项目“年产 30万平方米定制节能铝合金窗项目”、“年产 15万平方米节能 UPVC窗项目”的实施,同时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森鹰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公司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哈尔滨
  年产 15万平方米
  定制节能
  木窗建设
   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超募资金 4,5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超募资金4,5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南京年产 25万平方米定制节能木窗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新项目“年产 30万平方米定制节能铝合金窗项目”、“年产 15万平方米节能 UPVC窗项目”的实施。原募投项目“南京年产 25万平方米定制节能木窗项目”的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变更后募投项目“年产 30万平方米定制节能铝合金窗项目”、“年产 15万平方米节能 UPVC窗项目”的实施地点分别为江苏省南京市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 适用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1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21.51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532.63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先期投入资金人民币532.63万元已完成置换。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公司使用 31,424.54万元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内进行现金管理,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注: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终止了“南京年产 25万平方米定制节能木窗项目”(简称项目 2)募集资金投入,而“年产 30万平方米定制节能铝合金窗项目”(简称项目 4)是在项目 2基础上继续投入建设,故项目 2投资进度为 100%,项目 2与项目 4合并一起计算收益,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在2025年 11月。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年产 15万平方米
  节能
  UPVC窗
  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1、变更原因:随着公司发展及市场变化,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年产 25万平方米定制节能木窗项目”的规划已经不能满足公司现阶段发展战略和业务布局需要,为进一步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加速多元化、多品类节能窗产品布局,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决定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年产 25万平方米定制节能木窗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新项目“年产 30万平方米定制节能铝合金窗项目”、“年产 15万平方米节能 UPVC窗项目”的实施;2、决策程序: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年11月13日,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3、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通过无息借款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南京森鹰报告期内主要负责铝合金窗的生产和销售,2024年半年度营业收入 4,302.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82%,净利润-973.32万元。
  2、报告期内双城森鹰和森鹰建安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2024年05月20日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在线投资者 内容详见投资者活动记录表,未提供资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12024年06月17日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在线投资者 内容详见投资者活动记录表,未提供资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见面会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一)公司股份回购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切实推动“质
  量回报双提升”,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以及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购总量的 70%,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全部出售;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总量的 30%。若公司未能自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三年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918,60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3.08%,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79,990,439.65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操作性,切实维护股东
  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中规定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且在连续三个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9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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