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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芯股份(688691)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4-04-08
信息来源2024年04月08日招股书
经营情况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1、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23年6月30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状况正常。公司经营模式及竞争趋势、主要采购的规模及价格、主要销售的规模及价格、诉讼或仲裁、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2、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财务报告截止日为2023年6月30日,容诚会计师对公司2023年 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应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容诚专字[2024]200Z0035号审阅报告,发表了如下意见:“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灿芯股份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根据容诚会计师审阅,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3、2024年1-3月经营业绩预计
  
  项目2024年1-3月 2023年1-3月
  上表预测财务数据系公司管理层初步测算结果,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也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具体信息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十八、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二、该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该公司基本情况     
  该公司名称 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8年7月17日注册资本 9,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庄志青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东路 1158号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律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其他承销机构 无审计机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该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辽宁中德、海通创新、湖州赟通三家主体合计持有该公司 6.36%的股份。
  此外,截至2023年6月30日,海通证券及其子公司持有该公司股东中芯控股的母公司中芯国际 0.01%的股份,因此间接持有该公司0.002%的股份。除上述情形外,该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股票登记机
  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收款银行 上海银行徐汇支行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无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股   
  发行股数 3,000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其中:发行新股数量 3,000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25%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不适用 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不适用发行后总股本 1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19.86元发行市盈率 25.12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2022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8.42元(按照2023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收益 1.05元(按照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10.66元(按照2023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加上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0.79元(按照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较低者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市净率 1.86倍(每股发行价格/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询价对象以及已开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并开通科创板交易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科创板市场投资者,但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禁止参与者除外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拟公开发售股份的股东名称 不适用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本次发行的保荐费、承销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由公司承担募集资金总额 59,58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 52,129.49万元募投资金投资项目 网络通信与计算芯片定制化解决方案平台工业互联网与智慧城市的定制化芯片平台高性能模拟 IP建设平台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1、保荐承销费:4,766.40万元;
  2、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1,376.00万元;
  3、律师费用:729.51万元;
  4、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527.36万元;
  5、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51.24万元。
  发行费用总计:7,450.51万元 注:1、各项费用均不含增值税;2、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与招股意向书的金额差异为本次发行的印花税,除前述调整之外,发行费用不存在其他调整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海通资管汇享灿芯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300.00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00%,获配金额为59,580,000.00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保荐人海通证券将安排子公司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配售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00%,即150.0000万股,获配金额为29,790,000.00元。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初步询价公告日期2024年3月21日
  初步询价日期2024年3月26日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4年3月28日申购日期2024年3月29日缴款日期2024年4月2日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3,000.00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其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45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没有差额,不向网下回拨。
  1、本次战略配售的总体安排
  2、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号)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主体为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创投”)。
  (2)跟投规模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按照股票发行价格认购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5%的股票,即1,500,000股,跟投金额29,790,000.00元。
  3、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海通资管汇享灿芯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灿芯股份专项资管计划”)。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2:灿芯股份专项资管计划总缴款金额为 10,800.00万元,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认购金额上限不超过 10,800.00万元。
  注 3:灿芯半导体(苏州)有限公司系灿芯股份控股子公司。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月31日,灿芯股份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批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拟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该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设立专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本次发行战略配售。
  4、配售条件
  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该公司签署战略配售协议,不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略配售的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除外),并承诺按照该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2024年3月21日(T-6日)公布的《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披露战略配售方式、战略配售股票数量上限、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选取标准等。 2024年3月26日(T-3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将向保荐人(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保荐人(主承销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确定各投资者最终配售金额、配售数量并通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金额低于其预缴的金额,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退回差额。 2024年3月28日(T-1日)公布的《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披露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战略配售回拨、获配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
  2024年4月2日(T+2日)公布的《灿芯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最终获配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
  5、限售期限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灿芯股份专项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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