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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网宇达(002829)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度延迟,部分合同验收滞后,尚未结转成本,以及为后续项目备产导致库存增加投资性房地产 23,335,242.1使用权资产 54,484,848.7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30,937,008.00 股。截至2023年3月9日止,公司已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835,312股,发行价格为37.8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71.6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3,416,301.4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6,583,670.2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3]第ZA90044号《验资报告》验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自2023年3月起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使用均遵循上述规范要求执行,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无人机 产业化 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投入自有资金1,052.60万元,其中无人机产业化项目660.29万元、无人机系统研究院项目392.31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截至2024年0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为10,000.00万元整。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9,121.9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7,121.95万元,现金管理余额22,0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在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结束后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以及部分前次授权期间购买的产品尚未到期赎回,上述购买产品均属于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符合前次授权所规定的现金管理投资品种,未授权期间存续的现金管理余额未超过3.5亿元(含本数)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对超出前次授权期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情形进行追认。公司未来将加强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工作,完善相关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公司存在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入一般户并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募集资金从专户转至一般户之后均在较短时间内用于购买相关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已将相关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在转入一般户后至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期间产生的利息进行统计并全部转回至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内,未影响募集资金安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进一步规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操作流程。公司高度重视,后续将设立专用结算账户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规范性。除上述情形外,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品;导航、测控、动中通系统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仪器仪表、电子设备、机械设备(不含小汽车)、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企业依 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200,000,000.00 774,299,055.30 649,406,820.64 33,122,025.87 7,708,529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星网船电 子公司 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船舶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设、机械电器设备、导航通信设备、舰船综合舰桥系统、舰船电子集成系统、无人驾驶系统、飞行控制系统、雷达产品的生产(限在外埠从事生产活动);销售机械电器设备、通讯设备、船舶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设; 计算机系 统集成; 出租办公 用房;出租商业用房;生产、加工机电产品。 (企业依 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52,000,000.00 399,705,222.49 244,673,965.73 5,842,13319,298,72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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