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凯莱英(002821)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于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人民币47,305,809.15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8,957,194.86元)的货币资金受限,主要为活期存款信用保证金。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凯莱英生命科 是 35,000 2,204.6 0 2,204.6 100.00% 不适 否 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创新药一站式服务平台扩建用”的原因) 注 1: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创新药一站式服务平台扩建项目实施以来,随着国际创新药市场研发技术、设备性能不断迭代进化,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该募集资金项目用途进行变更,前瞻性地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预期收益率更高的战略新兴业务板块,使用自有资金继续原项目的建设。注 2:为进一步推进生物药 CDMO研发及商业化产能建设,生物大分子业务板块于2022年 3月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外部投资者,力求以高水平一站式的专业化研发生产服务,撬动迅速增长的海内外生物药及先进疗法 CDMO市场。鉴于此,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权益,公司拟变更“生物大分子创新药及制剂研发生产平台建设项目”用途,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战略新兴业务板块的建设,使用自有资金继续原项目的建设。注 3:为进一步扩充公司小分子研发生产管线,战略布局长三角区域,公司在江苏省镇江新区投建“药物综合性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在项目筹建过程中经地质勘探,发现该地块的地质状况无法满足项目建设条件。经科学论证并与管辖地相关部门友好协商后,公司审慎考虑整体发展战略,为确保产能有序释放,公司拟将“药物综合性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凯莱英药业(江苏)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研发生产一体化基地项目”,因此该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注 4: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和业务架构,提高经营管理效率,2023年公司对“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化学大分子项目”及“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化学大分子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子公司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子公司天津凯莱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 5: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化学大分子项目受到设备安装调试以及验证等的影响,还未达到测算本年度实现效益的状态,公司会进一步推进加快相关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以前年度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见下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2021年5月18日,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创新药 CDMO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药物综合性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实施地点由吉林省敦化市变更至江苏省镇江市。2022年10月28日,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四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四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项目名称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药物综合性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变更为“凯莱英药业(江苏)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研发生产一体化基地项目”,实施地点由江苏省镇江市变更至江苏省泰兴市。2022年10月28日,经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四次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四次 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切实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进一步提升公司战略新兴业务板块的服务能力,公司变更“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创新药一站式服务平台扩建项目”及“生物大分子创新药及制剂研发生产平台建设项目”的用途,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53,257.10万元中的产业化项目”的建设。 2023年10月30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管理和业务架构,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拟对“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化学大分子项目”及“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其中“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化学大分子项目”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为其子公司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变更后的项目名称为“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化学大分子项目”;“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为其子公司天津凯莱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变更后的项目名称为“天津凯莱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绿色关键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2024年6月26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变更、延期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变更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凯莱英药业(江苏)有限公司生物医药研发生产一体化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泰兴项目)”的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并将该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同时,将前述泰兴项目募集资金调减部分投入至本次拟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江苏)有限公司药物研发中心项目”、“天津凯莱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制剂中试及产业化项目”和“凯莱英生命科学技术(天津)有限公司连续反应技术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报告期末,股东大会尚未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1)2021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1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2亿元。 (2)2022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11月15日,公司已将2021年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综上所述,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且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0亿元。 (3)2023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且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0亿元。 (4)2024年半年度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且尚未归还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0亿元。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之募集资金存储情况描述,其中账户77040076801900000106为自动转存7天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吉林凯莱英医药化学有限公司上年同期执行大订单,本期没有该订单导致营业收入和利润波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关于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发展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关于2024年回购方案请关注公司披露的有关回购进展的公告;关于分红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关于强化与投资者互动交流的情况,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切实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透明度,请关注公司已披露的《投资者调研记录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