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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000822)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紧扣“改革攻坚突破提升年”主线,以全面深化目标管理为抓手,持续围绕“安稳长满优”深耕细作,不断强化产供销协同协作,推行流程再造深化内部改革,加快数转智改促产业升级,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被国务院国资委评为“双百企业”优秀企业。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47,332.9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35.27万元。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1. 围绕“安稳长满优”,深化目标管理,加强协同协作。生产管理持续优化,主要产品产量创出新高。上半年,累计生产纯碱 161.81万吨、原盐 67.20万吨、烧碱(折百)13.50万吨、氯化钙22.54万吨、小苏打10.10万吨、溴素3,694.26吨。 2. 持续优化采办策略,发挥战略保供优势。通过不断深化扩展与优质供应商的直供战略合作,取得了较好的采办效益。 3. 科学研判市场走势,灵活实施销售策略,积极运用期货套保工具对冲市场风险,降低价格波动对业绩的影响。 4. 立足延链补链强链,加快项目建设力促转型升级。双氧水项目建成投料试车,球状氯化钙二期等项目开工建设,产业链的韧性进一步增强。 5. 持续深化数转智改,打造产供销研协同一体化智能平台。纯碱厂、氯碱树脂公司及溴素厂入选“潍坊市数转智改百家标杆工业企业”。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其他变动的内容: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部分计入了其他综合收益,在合约平仓或货物交割后转主营业务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详见第十节、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无重大变化。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公司衍生品投资为纯碱、烧碱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衍生品合约与现货实际盈亏综合计算实际盈亏。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纯碱、烧碱销售采用期现结合的模式,以公司主导产品纯碱、烧碱为基础,通过合理使用期货合约,实现现货销售业务的套期保值。在本报告期实际经营过程中,未出现意外风险。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从事套期保值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主要是用来规避和防范现货交易中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1. 市场风险:期货行情易受基差变化影响,行情波动较大,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价格变动幅度不同,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头寸的损失。2. 资金风险:行情急剧变化时,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制平仓,带来实际损失。3. 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4. 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在套期保值周期内,可能会由于原材料、产品价格周期波动,场外交易对手出现违约而带来损失。5. 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1.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严格按照制定的套期保值方案执行,保值业务规模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期货现货匹配对冲价格波动风险。2.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下达操作指令,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操作。3.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及时对相关的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能够满足实际运作和规范内部控制的需要,加强对业务相关风险控制制度和程序的评价和适时监督,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内部审计,确保相关业务的规范开展。4.严格执行期货业务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合规合法操作,通过严格审核与期货公司的合同,明确权利和义务,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5.设置符合交易需求的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以最大程度保障交易的正常开展。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报告期内,公司持仓的衍生品期货合约,其公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计算,无需设置各类参数。涉诉情况 不适用。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2024年02月29日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2024年03月16日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无。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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