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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浪科技(300763)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十堰空港项目 4.19 十堰 持有运营 已并网 全部自供 其他项目 1,335.81小计 1,396.81公司2024年1-6月新增已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总发电量为 7,830.00万度,并网电量为 7,730.58万度,电费收入为3,370.95万元。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售电模式通常分为“全额上网”以及“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两种模式,具体情况如下: ①“全额上网”模式全额上网发电模式即分布式光伏电站生产的电力全部售予电网,不做自用,这种情况下,电网以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全部电量。②“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中,分布式光伏电站生产的电力主要由用户自己使用,多余电量售予电网。“自发自用”部分的售电单价,系公司与终端企业客户根据当地电网企业的售电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余电上网”部分的售电由电网公司按照当地燃煤机组标杆电价进行结算。“自发自用”部分的售电单价一般高于“余电上网”的售电价格,“自发自用”部分电力的客户为终端企业客户,“余电上网”部分电力的客户为当地电网公司。5)户用光伏发电系统的相关情况公司2024年1-6月新增已运营户用光伏发电系统的容量为 176.50MW,该部分发电系统2024年1-6月并网电量为2,154.33万度,收入为 698.11万元。公司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业务由全资子公司锦浪智慧开展,锦浪智慧使用其户用光伏发电系统设备为居民提供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设计、安装、管理、运营和维护等发电相关服务,获取相关服务收入。子公司锦浪智慧报告期内出售分布式光伏电站及户用光伏发电系统总规模为 97.04MW,平均交易价格为 3.61元/瓦,交易产生的净利润为 1,811.23万元。除提供常规的逆变器质保外,公司不需承担额外的运维、质量保证和融资担保责任等。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上升,相应货款未到账期及电站项目公司电费回收周期有所延长所致建项目陆续竣工转固及电站资产出售所致致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注]截至2024年6月30日,宁波力创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质押其分布式光伏 电站的电费收益权,获得借款 11,970,000.00元;丹阳锦能太阳能有限公司、靖江市宇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质押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电费收益权,为锦浪智慧提供借款保证,锦浪智慧获得借款25,550,000.00元;宁波鲁泽能源有限公司、浙江鲁郡能源有限公司等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质押其应收款,为锦浪智慧提供借款保证,锦浪智慧获得借款 135,730,000.00元。以上借款均同时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上述质押的电费收益权在2024年6月30日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13,038,081.85元。[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宁波力创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行质押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电费收益权,获得借款 13,380,000.00元;丹阳锦能太阳能有限公司、靖江市宇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慈溪支行质押其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电费收益权,为锦浪智慧提供借款保证,锦浪智慧获得借款30,600,000.00元;宁波鲁泽能源有限公司、浙江鲁郡能源有限公司等公司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蓬莱支行质押其应收款,为锦浪智慧提供借款保证,锦浪智慧获得借款 152,860,000.00元。以上借款均同时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上述质押的电费收益权在2023年12月31日对应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6,337,876.29元。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012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19,5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2,5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55.6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90,844.3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合计 369.3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0,475.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5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4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54,519.81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76,188.01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18,607.28万元。实际结余募集资金607.28万元,差异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万元所致。利息收入净额包含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228.26万元,以前年度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为 1,934.96万元;2024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4.57万元,2024年1-6月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生的收益为 132.50万元。(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 □不适用 (2)/(1)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95万台 组串 式逆 变器 新建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有 18,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报告期无注 1: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加快了“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推进与实施。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年产 95万台组串 式逆变器 新建项目 年产 95万台组串 式逆变器 新建项目 53,175 6,700.48 36,802.44 69.21%2024年12月31日 不适用 否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149,800 46,800.24 151,110.50 100.87%2024年4月30日 5,077.98 1是 否合计 -- 202,975 53,500.72 187,912.94 -- -- 5,077.98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1、年产 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公司在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在不改变原规划产能的前提下,通过降低生产厂房和配套设施的自建面积等方式,减少“年产 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募集资金 54,800.00万元。 2、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公司在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把握分布式光伏快速发展的契机,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电力生产业务规模,公司拟将“年产 95万台组串式逆变器新建项目”调减的 54,8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投入另一募集资金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同时调整“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各实施地点的预计装机容量。调整前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拟投资使用募集资金:1)华南地区 9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33,146.03万元;2)华中地区 7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25,149.17万元;3)华东地区 5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17,693.78万元;4)华北地区 45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15,579.57万元;5)东北地区 5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1,760.10万元;调整前投资总额 96,344.12万元,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 95,000.00万元。调整后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使用金额变更为:1)华南地区 150.1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50,203.34万元;2)华中地区 223.35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67,465.88万元;3)华东地区 63.95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19,252.89万元;4)华北地区 42.0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12,593.05万元;149,800.00万元,全部用于资本性支出。注 1: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加快了“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推进与实施。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2024年01月10日 公司会议室 实地调研 机构 长江证券、工银理财、朱雀基金、新华基金、AspexManagement、鹏扬基金、东吴基金、永赢基金、合众易晟、鑫鼎基金、聚鸣投资、磐厚动量、浦银安盛、山证资管、山西证券等2024年重点市场、2024年公司海外业务的占比、海外库存去化情况、当前逆变器的主要竞争点等。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04月28日 线上会议 电话沟通 机构 东吴证券、长江证券、财通证券、华福电新、国泰君安、兴全基金、中金基金、景顺长城、东兴基金等 越南工厂情况、全年出货目标、欧洲库等。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05月10日 全景•路演天下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参与公司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研发投入、产能利用率、原材料成本管理、一季度经营情况等。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公司为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制定并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推动“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报告期内, 公司积极贯彻落实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持续聚焦主业,加大创新研发,推动新品开发和迭代;发布并实施完成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截至2024年6月 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88,500股;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通过召开业绩说明会、电话会议、实地调研、互动易回复、投资者热线等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沟通,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增强投资者认同,有效拉近投资者与管理层间的互动距离,拓宽互动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提升互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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