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用电梯(300931)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40号)同意注册,通用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040,000 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4.31元/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为258,772,4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41,778,719.3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993,680.6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报告文号:XYZH/2021NJAA20002)。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为10,249,194.06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162,996,774.82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9,756,153.04元。报告期内,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已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 “电梯智能制造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建设项目”、“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升级项目”进行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63,753,058.8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处理。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 报告 期末 累计 实现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金投 向 变更) (2) (2)/(1) 态日期 的效益 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电梯智能制造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8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升级项目”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实施主体并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业务布局情况选择合适地点搭建网点分布及数量而变更实施地点。同意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建设项目”新增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为实施主体并调整技术研发中心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置换金额为486.93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适用 1、“电梯智能制造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14,541,956.57元(含利息理财收益)。 2、“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额及 原因2022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和实验室建设项目”新增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为实施主体并调整技术研发中心实施地点。将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地点变更为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利用了现有建筑,节省了原计划的建筑工程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16,222,561.33元(含利息理财收益)。 3、“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为更有效利用投资资金,更好发挥现有营销维保服务网络的作用,公司拟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采用更加灵活多样的营销体系建设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持续建设和完善营销服务体系,拟不按原计划推进营销维保服务网络升级项目建设,形成了资金节余32,988,540.94元(含利息理财收益)。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节余募集资金63,753,058.84元(含利息理财收益)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为中诚信托诚信海外配置119号受托境外理财项目单一资金信托,上述结构化主体对本集团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影响并不重大。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4年04月29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其他 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广大投资者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2024年4月29日披露在深交所互动易的《2024年4月2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