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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嘉维康(301126)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367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1,626,42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3,861.89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914.89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946.9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验〔2021〕2-5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50,331.03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615.96万元,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净额以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7,854.15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系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支付和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10.1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截止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连锁药房 拓展项目 否 6,004.64 6,004.64 4,643.14 4,643.14 100.00%2023年12医药产业基地项目 是 30,000 30,000 9,823.09 27,581.18 91.94%2024年12月31日 不适用 否智能物流中心项目 是 30,000 不 不 否偿还银行贷款 否 15,000 15,000 15,000 15,000 100.00%2022年12月31日 不适用 否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否 1,406.71 1,406.71 1,406.71 不适用 否承诺投资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 否 4,242.35 4,242.35 4,242.35 2024年12月31日 不适用 否永久性补充流动资 否 1,700 1,700 1,700 1,700 100.00% 不适用 否金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5,942.35 5,942.35 5,942.35 1,700 -- -- -- --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不适用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大幅提升公司产品的存储能力、分拣能力和物流配送效率,项目经济效益需要结合公司整体效益测算,目前项目尚未完工; 偿还银行贷款、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经营效益情况,也不存在承诺效益和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2022年1月12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700.00万元补充永久流动资金。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22年10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4,242.35万元用于新募投项目“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通过竞拍方式获得新的土地使用权,并在该地块上建设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物流中心项目”变更为“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2022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882.33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769.81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4,652.14万元。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456号)。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连锁药房拓展项目”结项。“连锁药房拓展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该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并于2023年12月完成结项。该项目承诺投资总额6,004.64万元,实际共使用募集资金4,643.14万元,差异原因系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对各个环节的费用实现严格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因此募集资金产生了节余。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连锁药房拓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406.51万元(含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将1,406.71万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854.15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未支付发行费用),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暂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存入专户,实行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2) 截至期末投资 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达嘉维康医药 产业基地项目 智能物流中心 项目)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以及产品市场需求情况,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报,拟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物流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变更为“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新募投项目拟由全资子公司达嘉医药通过竞拍方式获得新的土地使用权,并在该地块上建设新募投项目,新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为40,882.00万元,较原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增加10,882.00万元。新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34,242.35万元(包含原募投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和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4,242.35万元),新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差额部分将通过公司自筹资金补足。2022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实施地点及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且经2022年11月10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达嘉维康医药产业基地项目不直接产生收入,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大幅提升公司产品的存储能力、分拣能力和物流配送效率,项目经济效益需要结合公司整体效益测算。目前项目尚未完工。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场占有率快速提升。公司收购了山西思迈乐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北京正济堂药品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以此巩固了以 2022年所收购宁夏连锁为核心的北方市场支点,并向周边省份辐射拓展。同时,依托湖南省的纵向深耕,形成“一体两 翼”的发展格局,全面加速市场占有率的提升,矢志不渝地向全国市场稳步迈进。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容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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