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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摩登(002656)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纺织服装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公司是否有实体门店销售终端是 □否报告期末公司直营门店共 77家,总面积 13,946.15平方米,平均店效 120.42万元。营业收入排名前五的门店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门店 2家自营店,1家加盟店,新增门店设店在四川、江苏、河北地区。 四、纺织服装相关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要求的其他信息 1、产能情况 公司自有产能状况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总产能 不适用 产能利用率同比变动超过10% □是 否 是否存在境外产能 □是 否 2、销售模式及渠道情况 产品的销售渠道及实际运营方式 公司主营男装业务采取直营与加盟相结合、线上与线下销售互补的多元化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线上渠道主要为天猫、淘宝、京东、唯品会及抖音开设的官方旗舰店,按照平台的终端销售额支付一定的平台费用或销售分成。 线下渠道按照公司对零售终端的控制方式,分为直营店和加盟店。直营店是由公司自行开设、管理的店铺,公司拥有商品的所有权;加盟为加盟商控制与管理的零售终端,公司与之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商品所有权属加盟商客户,公司提供必要的销售指导和支持、门店选址、店铺陈设建议等。 1.线上销售渠道的毛利率比上年同期上涨 22.49%,主要是通过打折、促销等活动积极倾销过季货品,去年同期销售 过季货品年份较远,而本期销售过季货品年份较近,折扣相对较高,导致整体毛利率相对上涨。2.其他业务收入的毛利率比上年同期上涨16.84%,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租赁收入下降,而期初部分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导致本期折旧成本减少,故导致毛利率大幅度上涨。 3、销售费用及构成 销售费用构成2024年半年度2023年半年度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工资及福利费用 22,774,454.38 22,568,291.97 0.91%广告费用 3,210,754.40 2,708,659.26 18.54% 加大品牌宣传投入带来了广告宣传费用的增长品牌费用 7,475,889.49 8,628,166.27 -13.35% 主要系业绩下降,导致品牌权益费同比下降门店装修费用 7,646,487.02 7,334,285.52 4.26% 主要系新开店铺及重新装修店铺增加,导致门店装修费摊销增加门店租金 1,600,141.62 2,128,531.08 -24.82% 主要是撤店导致店铺租金减少商场管理费 10,606,352.81 10,084,554.94 5.17% 主要系商场管理费用按照合同约定上涨办公、差旅等其他费用 19,436,862.17 18,504,613.61 5.04% 主要系2023年使用权资产摊销减少导致该项费用降低,而本期无该情况仓储物流费用 1,446,670.92 1,658,874.98 -12.79% 主要系销售订单量下降,因此导致物流、包装费用同比下降合计 74,197,612.81 73,615,977.63 0.79% 4、加盟、分销 加盟商、分销商实现销售收入占比超过30% □是 否前五大加盟商 5、线上销售 线上销售实现销售收入占比超过30% □是 否是否自建销售平台□是 否是否与第三方销售平台合作是 □否公司开设或关闭线上销售渠道□适用 不适用说明对公司当期及未来发展的影响开设线上渠道是公司经营过程根据内外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渠道拓展和调整,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6、代运营模式 是否涉及代运营模式 7、存货情况 8、品牌建设情况 公司是否涉及生产和销售品牌服装、服饰以及家纺产品 是 □否自有品牌品牌名称 商标名称 主要产品类型 特点 目标客户群 主要产品价格带 主要销售区域 城市级别中文:卡奴迪路英文: CANUDILO 卡奴迪路 CANUDILO 服装(羊毛 衫、羽绒服、大衣、衬衫、套装、裤子等)皮具、鞋品等全品类 高级、时尚商旅 30-50岁的高净值人群 春夏: 1380-秋冬: 2680-6980 中国 一、二线城市为主BIKKEMBERGS BIKKEMBERGS 服装及配饰 时尚、运动 运动时尚人士 1000-2800 俄罗斯、意大利、中东、中国澳门 境外城市为主合作品牌品牌名称 商标名称 主要产品类型 特点 目标客户群 主要产品价格带 主要销售区域 城市级别 品牌及商标权权属 合作方名称 合作方式 合作期限不适用被授权品牌品牌名称 商标名称 主要产品类型 特点 目标客户群 主要产品价格带 主要销售区域 城市级别 授权方 授权期限 是否为独家授权不适用报告期内各品牌的营销与运营受市场环境影响,消费者的消费能力与信心削弱,消费欲望降低。同时,消费者的消费模式及消费倾向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改变,消费者对产品品质、功能性、独创性的要求更高,更注重于线下情景交互、实体消费体验以及消费中所获得的情绪价值,更看重品牌与自身的理念、价值共鸣和品牌独特性所带来的个性表达。中国消费者的文化自信加强,使得更多消费者开始接触和接受本土品牌,并认可本土品牌所传达的民族自信。公司自有品牌卡奴迪路(CANUDILO)以国宝熊猫作为品牌基因,致力于向世界讲述熊猫的故事,弘扬东方文化,立志成为集时尚和艺术性为一体的百年品牌。尽管上半年消费环境仍然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和挑战,但公司管理层仍然看好公司品牌具有穿越周期的能力和决心。因此,公司管理层立足于市场前沿,精确把握市场的变化信号及趋势,坚持以长期发展的眼光对以下多维度进行战略布局并推进: 1、基于客户画像的洞察及消费行为的分析,聚焦消费者的多场景着装需求,优化产品定位,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产品力,以进一步增加业绩收入; 2、进行全国区域门店的空间升级,构建客群体验场景,利用创意场景进行产品系列化展示,为顾客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使用互动感、叙事感和场景氛围激发消费热情,在品牌发布秀、产品素材、视觉素材、宣发推广上持续强化场景氛围内容输出,进一步加强了品牌和顾客之间的关联; 3、通过丰富多样的营销活动与顾客产生同频、共振,刺激顾客消费欲望:增加明星艺人合作的推广形式,创造“明星同款”卖点,提高货品吸引力;创新线下活动形式,引入“宋代点茶品鉴”等活动形式,增加顾客体验、传承和弘扬东方文化;加强会员管理的精细度和颗粒度,定期复盘会员数据,完善会员权益,进一步增强顾客与品牌之间的互动和粘性; 4、致力于发挥线上媒体如小红书、公众号、抖音、视频号等媒体渠道对客户的影响,积极探索新型“种草”消费模式,以开放的姿态拥抱未来的消费趋势。 9、其他 公司是否从事服装设计相关业务 是 □否 自有的服装设计师数量 26 签约的服装设计师数量 2 搭建的设计师平台的运营情况 不适用公司是否举办订货会是 □否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受限资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因网店店铺保证金、金沙集团旗下店铺租赁保证金和第三方支付平台保证金合计 9,810,785.03元使用受限,司法冻结使用受限的款项 571,511.40元,其他原因受限的款项318,208.98元,共计 10,700,505.41元。 (2)受限股权冻结 公司收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黄埔法院”)出具的(2022)粤 0112民初 10104号《民事裁定书》,申请人东莞长久创业投资行(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莞长久”)向黄埔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黄埔法院裁定冻结被申请人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永飞、翁武强、刘文焱名下的银行存款 36,868,898.67元或者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根据上述裁定,黄埔法院出具(2022)粤 0112执保 813号《财产保全告知书》,对公司持有的部分股权财产采取保全措施,黄埔法院出具了一审民事判决书,驳回了原告东莞长久的全部诉讼请求。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狮丹贸易有限公司主营自有品牌的销售业务,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 12,185,791.70元,较上年 14,816,603.96元下降17.76%;净利润-1,409,607.60元,较上年-11,306,624.74元上涨 87.53%,主要系本报告期受市场环境、竞争加剧、消费疲软等因素影响,客流下降,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出现下滑。 2、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卡奴迪路国际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澳门地区的自有品牌和代理品牌门店的经营,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 50,004,631.31元,较上年同期数 72,252,590.03元下降30.79%;净利润-939,096.06元,较上年 22,096,212.63元下降104.25%,主要是因为上年同期为经济开放初期,澳门地区的客流量、消费热情等在短期内达到顶峰,本报告期则呈现疲软态势。 3、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 LEVITAS S.P.A. DB品牌持有者,主要从事时尚品牌 Dirk Bikkembergs的设计、品牌推广及授权,经营范围覆盖欧洲、中东、美国及远东、大中华区等市场。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 10,290,032.02元,较上年 13,762,473.40元下降25.23%;净利润-3,793,078.36元,较上年 554,299.41元下降784.30%,主要系报告期内授权业务受中东和俄乌战争及通货膨胀等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出现下滑。 4、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自有品牌的经营,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 14,107,553.57元,较上年 15,517,515.28元下降9.09%,净利润-15,890,791.24元,较上年-42,336,052.38元上涨 62.47%,净利润大幅度上涨主要系上年因尚未收回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诉讼执行款项约 8900万,根据公司信用政策上年期末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约 4600万,而本期根据公司信用政策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约 1,800万元。 5、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美年时尚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自有品牌的经营,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 16,101,584.44元,较上年同期数 24,334,114.63元下降33.83%;净利润-9,228,571.13元,较上年-10,740,933.88元上涨 14.08%,主要系本报告期受市场环境、竞争加剧、消费疲软等因素影响,客流下降,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出现下滑。 6、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美年时尚服饰贸易有限公司主营自有品牌的销售业务,2024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 22,350,977.99元,较上年 32,315,066.17元下降30.83%;净利润-16,995,026.57元,较上年-15,010.998.31元下降13.22%,主要系本报告期受市场环境、竞争加剧、消费疲软等因素影响,客流下降,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出现下滑。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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