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盛化学(301212)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二季度持有外币金额 大及汇率波动持续上 升导致汇兑收益增 加,本期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 3,378,576.53 9,193,710.73 -63.25% 主要系利润总额下降,所得税相应减少所致。研发投入 9,973,073.02 15,853,119.03 -37.09% 主要系本期年初开工晚,研发投入时间短,人工和研发材料投入相对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031,087.33 67,179,091.46 -262.30% 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且本期主要客户的销售货款多数尚未到期,导致账期到期回款规模下降;叠加本期部分供应商电汇付款方式增加,共同导致本期现流净额有所下降。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369,388.79 -82,794,325.25 140.30% 主要系本期内大额存单本金减少,投资支付现金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464,972.54 -31,045,659.13 46.97% 主要系本期内支付股利减少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0,704,598.71 -45,899,212.30 -97.62% 主要系本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所致。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收益所致。 否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01,638.70 2.44% 主要系银行理财浮动收益所致。 否资产减值 -50,900.01 -0.25% 主要系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否营业外收入 227,452.69 1.10% 主要系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所致。 否营业外支出 371,240.68 1.80% 主要系补缴税款和滞纳金支出所致。 否信用减值 -1,667,398.84 -8.09% 主要系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否其他收益 2,760,763.05 13.40% 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否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以确保专款专用。并于2022年5月7日和2022年6月13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3年4月23日,沧州临港北焦化工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联盛化学(沧州)有限公司;2023年5月19日,沧州联盛与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中信银行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累计 40,730.82万元。其中,52.6万吨/年电子和专用化学品改建项目(一期)累计投入 11,319.16万元;超纯电子化学品及生物可降解新材料等新建项目(一期)累计投入 29,411.66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余额为 33,735.93万元(含结存利息),其中用于购买大额存单和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人民币 31,000.00万元。注:1 募集资金总额指“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2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730.82万元包含已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置换募集资金款项共计 2,774.03万元。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3)= (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 告期 实现 的效 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超纯电子化学品及生 专用化学品改建项目 1.超纯电子化学品及生 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使用所有超募资金、募集资金账户结存利息收入、不足部分由自有资金追加投资“超纯电子化学品及生物可降解新材料等新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台州募投项目”),投资总额 35,093.61万元调整为46,037.00万元,项目内容调整为“拟新建厂房、车间和生产装置,形成年产 3万吨 PBS系列可降解新材料和副产 0.2357万吨 THF的生产能力”,终止建设其他系列产品生产线,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3月27日,该项目仍处于投资建设期间,尚未实现经济效益;并同意“52.6万吨/年电子和专用化学品改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沧州募投项目”)在实施主体和投资总额不变情况下,取消建设 DEO系列、混合二元醇系列及部分 NMP系列产品生产线,调整为“改建厂房、新建生产车间和生产装置,形成年产 3万吨 NMP(电子级)的生产能力”。同时,将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由“2024年7月12日”调整至“2026年7月12日”。募投项目调整后,结合现有的市场情况,并参照行业和市场有关公开资料对各项财务指标重新评估如下:台州募投项目预计2025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全部达产后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 66,000.00万元/年,实现净利润 10,162.15万元/年。项目内部收益率为 12.48%(税后),投资回收期 7.37年(税后,含建设期)。沧州募投项目预计2026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全部达产后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 49,650.00万元/年,实现净利润 4,628.54万元/年。项目内部收益率为 12.70%(税后),投资回收期 8.64年(税后,含建设期)。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超纯电子化学品及生物可降解新材料等新建项目(一期)”投资总额 35,093.61万元调整为 46,037.00万元。本次调整后,“超纯电子化学品及生物可降解新材料等新建项目(一期)”将追加投资人民币 10,943.39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人民币 1,067.21万元、募集资金账户结存利息收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大额存单和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人民币3.10亿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在募集资金专户中存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情况 无 注:3 本项目投资总额已调整为 46,037.00万元,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募集资金结存利息和自有资金,本表中该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不含募集资金结存利息收入和 自有资金。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不适用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产生投资收益 0.26万元。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开展与日常经营需求相关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降低公司持续面临的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衍生品大部分时点能达到锁定业务合同利润的目标,未出现重大风险。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一、交易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金融衍生品的存 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走势与公司判断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 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公司损失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时,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 的风险。 4、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在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审批 及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从而可能导致金融衍生品交易损失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 带来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