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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风电(601016)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二)影响公司经营的主要因素分析 1、弃风限电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造成“弃风限电”的主要原因:一是电力行业产能过剩。近年来,全国用电需求平均增长放缓,而全国电力装机规模仍在较快增长,电力供给能力增长速度快于电力需求增长速度,风电的整体发电能力受到限制;二是现有电力运行管理机制不适应大规模风电并网的需要。我国大量煤电机组发电计划和开机方式的核定不科学,辅助服务激励政策不到位,省间联络线计划制定和考核机制不合理,跨省区补偿调节能力不能充分发挥,需求侧响应能力受到刚性电价政策的制约,多种因素导致系统消纳风电等新能源的能力未有效挖掘,局部地区风电消纳受限问题突出。 根据全国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发布的2023年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2023年全国风电利用率为97.3%,弃风最严重的地区为蒙西,1-12月份风电利用率仅有93.2%;其次为河北、青海、1-12月份风电利用率均低于95%。 2022年至2024年6月,公司因“弃风限电”所损失的潜在发电量分别为107,480万千瓦时、120,897万千瓦时、68,653万千瓦时,分别占当期全部可发电量(即境内实际发电量与“弃风限电”损失电量之和)的8.26%、9.00%、10.03%。 “弃风限电”是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最主要的因素,多集中发生在公司新疆区域、甘肃区域、河北区域、内蒙区域、青海区域的风电场,这些区域风能资源丰富,全区域性的风电场建设速度快、规模大,但用电负荷中心又不在这些地区,向国内用电负荷集中区输送电能的输变电通道建设速度及规模跟不上风电等绿色能源的建设速度及规模,导致“弃风限电”现象的产生。随着公司战略布局的调整,公司在非限电区域及限电较少区域的风电场陆续投产,这一状况会得到逐步的改善。同时,这些限电区域由于绿色电力输送通道的加快建设和公司参与当地的多边交易销售电量的提高,也极大地改善了“弃风限电”较为严重的局面。 2、利率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风力发电是资本密集型行业,财务杠杆比率较高,利息变动对项目利润影响较大。以一个10万千瓦的风电场为例,假定总投资8亿元,银行贷款占总投资额的80%,则贷款市场报价每降低1个百分点,财务费用每年可减少640万元。 自2014年以来,5年期以上中长期贷款利率从2014年11月的基准利率6.15%一直降至2024年6月30日的LPR利率3.95%,有利于风电运营商财务成本的降低。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1、实施战略布局调整,不断加大限电较少地区的开发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在山东、陕西、四川、广东、广西等限电较少区域已有运营项目111.116万千瓦,并以此为基础对我国中东部和南部地区继续挖掘新的后续项目,争取获得更大市场份额。 2、积极推进海外项目,继续加大海外项目开发 公司澳大利亚白石17.5万千瓦项目已全部建成投产运营,拟规划二期项目装机容量约24.2万千瓦。公司在继续开拓澳大利亚市场的同时,也利用澳洲项目并购及建设运营的经验,加强对欧洲及“一带一路”沿线等国家风电市场的跟踪研究及项目前期论证,不断推进海外市场的战略布局,继续扩大公司的海外市场份额。 3、采取多种措施,最大化实现经营效益 一是全面开展预防性维护。公司对风电场日常运行实施无缝隙监控,及时开展预防性维护,降低设备重大事故风险,减少故障停机时间。 二是持续提升风机运行可靠性。公司对部分风电场风机可利用率偏低原因开展分析,针对分析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或技改,促进风机运行可靠性和发电效率的提升。 三是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科学利用辅助交易工具,提高公司参与电力交易的能力水平。 四是通过科技创新,做好风电研究院能力建设,聚焦主业做研发,以研发促进风电场运维水平的提升。 4、优化融资手段,提高资本运作能力 2020年,公司以每股2.49元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83,111.2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205,584.73万元。增加股本83,111.20万元,增加资本公积122,473.53万元。 2021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70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3,0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公司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3,000,000,000.00元,发行数量为30,000,000.00张,每张面值1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发行费用人民币3,485,849.0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2,996,514,150.96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09号文同意,公司3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7月2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节能转债”,债券代码“113051”。 2022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0号),同意本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含5亿元)。2022年9月成功发行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5亿元,票面利率为2.65%。2023年3月,成功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15亿元,票面利率为3.18%。 2022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1号)核准,公司通过配股发行1,462,523,61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配股价格为2.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34,553,837.64元,扣除公司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078,978.2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326,474,859.38元。本次配股发行的股份于2022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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