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钢板材(000761)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总金额为 366,180,860.17元。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止2020年5月31日,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为 365,630,860.17元,其中炼钢厂 8号铸机工程项目 76,278,945.59元、炼铁厂 5号高炉产95,098,084.16元、炼钢厂4号-6号转炉环保改造工程项目15,261,732.43元。截至2020年7月6日,上述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55,000.00元,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2019年3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期间,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金额为人民币1,082,356,809.47元,其中高牌号高磁感无取向硅钢工程项目 180,000.00元,炼钢厂 8号铸机工程项目55,364,729.08元,炼铁厂 5 号高炉产能置换工程项目 628,049,033.12元,特钢电炉升级改造工程项目253,298,156.22元,CCPP发电工程项目 115,353,050.36元,炼钢厂 4号-6号转炉环保改造工程项目 30,111,840.69元。公司已经于2021年度将上述金额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一般存款账户。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金额为人民币614,208,698.23元,其中:炼钢厂8号铸机工程项目12,881,890.61元,炼铁厂5号高炉产能置换工程项目17,508,088.97元,特钢电炉升级改造工程项目364,155,482.35元,CCPP发电工程项目186,441,497.75元,炼钢厂4号6号转炉环保改造工程项目33,221,738.55元。公司已经于2022年度将上述金额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一般存款账户。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金额为人民币494,502,583.01元,其中用于炼铁厂5号高炉产能置换工程项目15,316,136.52元,CCPP发电工程项目19,796,661.74元,特钢电炉升级改造工程项目429,392,157.76元,炼钢厂4号-6号转炉环保改造工程项目21,452,968.70元,炼钢厂8号铸机工程项目8,544,658.2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到一般存款账户。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公司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建设金额为102,185,736.55元,其中用于炼钢厂 8号铸机工程项目 24,887,030.75元,炼铁厂 5号高炉产能置换工程项目 5,111,121.59元,特钢电炉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60,162,375.13元,CCPP发电工程项目 5,454,868.60元,炼钢厂 4号-6号转炉环保改造工程项目6,570,340.48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将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入到一般存款账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间,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非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一部分暂时处于闲置状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减少财务支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补充流动资金将为公司节省财务费用。 (1)2020年7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180,000,000.00元(高牌号高磁感无取向硅钢工程1,010,000,000.00元,炼钢厂8号铸机工程 220,000,000.00元,炼铁厂 5号高炉产能置换工程 800,000,000.00元,特钢电炉升级改造工程 1,300,000,000.00元,CCPP发电工程项目 700,000,000.00元,炼钢厂 4号-6号转炉环保改造工程项目 15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于2020年7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八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截至2021年7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4,18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1年7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30,000,000.00元(高牌号高磁感无取向硅钢工程1,010,000,000.00元,炼钢厂8号铸机工程 150,000,000.00元,炼铁厂 5号高炉产能置换工程 160,000,000.00元,特钢电炉升级改造工程 1,000,000,000.00元,CCPP发电工程项目 590,000,000.00元,炼钢厂 4号-6号转炉环保改造工程项目 12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于2021年7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030,000,000.00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2年7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14,000,000.00元(高牌号高磁感无取向硅钢工程1,015,000,000.00元,炼钢厂8号铸机工程 165,000,000.00元,炼铁厂 5号高炉产能置换工程 175,000,000.00元,特钢电炉升级改造工程 933,000,000.00元,CCPP发电工程项目 578,000,000.00元,炼钢厂 4号-6号转炉环保改造工程项目 148,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于2022年7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4)2023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961,200,000.00元(高牌号高磁感无取向硅钢工程1,015,000,000.00元,炼钢厂8号铸机工程 125,000,000.00元,炼铁厂 5号高炉产能置换工程 145,000,000.00元,特钢电炉升级改造工程 188,000,000.00元,CCPP发电工程项目393,200,000.00元,炼钢厂4号-6号转炉环保改造工程项目95,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于2023年7月19日召开的九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九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的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1,961,200,000.00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除“(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所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剩余募集资金暂存募集资金专户。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承诺投 资项目 和超募 资金投 向 是否已 变更项 目(含部 分变更) 募集资 金承诺 投资总 额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本报 告期 投入 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3) =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高牌号 高磁感 无取向 硅钢工 可使用 状态 不 否 炼钢厂 8号铸 机工程 项目,项目投入运行后不直产生经济效益 不适用 否偿还银行贷款 否 200,000 200,000 0 200,000 100.00% 不 不适用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675,920 675,920 556.29 476,787.84 -- -- -35,332.21 -- --超募资金投向无合计 -- 675,920 675,920 556.29 476,787.84 -- -- -35,332.21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益”选 高牌号高磁感无取向硅钢工程项目受市场因素影响大,调整发展战略,持续跟踪市场变化情况。择“不适用”的原因)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详见专项报告三、(三)所述内容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详见专项报告三、(四)所述内容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