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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技(000881)经营总结
截止日期2024-06-30
信息来源2024年中期报告
经营情况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面对困难与机遇,坚定推进“A+”战略,按照“筑基之年”总要求,紧紧围绕年度目标和重点战略任务,以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以改革、完善激励机制,全面提升公司的经营活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28.2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87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亏损略有收窄。报告期内亏损的主要原因是新材料业务不及预期及培育期业务亏损所致。其中,新材料业务利润总额同比降低 0.35亿元,主要为电缆、电信行业产品售价走低,竞争加剧,虽订单量增长,但毛利率较上年同期降低近 3个百分点;电子束处理特种废物、硅光电倍增器、医疗健康业务处于培育期,研发及市场推广的持续投入导致亏损。
  2024年下半年公司将持续积极担当作为,根据上半年经营发展存在问题,聚焦压实经营目标、子公司经营提升、本部赋能发展等重点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大科研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挖潜存量业务、拓展增量业务,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积蓄能量动力。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款,同时新增长期借款所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投资额是指现金流量表中的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原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核技术公司所持贝谷科技 30%的股权,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吉安市云科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贝谷科技 49%的股权,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均为 30%的现金和 70%的股份;同时,中广核技拟向核技术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构成重组上市。详见2023年8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自公司筹划并首次公告本次交易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交易各相关方推进本次重组工作。综合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交易各方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不确定性较大。基于审慎性考虑,公司终止本次重组,并与交易各方签署本次交易的终止协议。本次终止事项已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41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7,686,421股,每股面值 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10.46元,共募集人民币2,799,999,963.66元,扣除承销费用 40,500,000.00元,以及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4,363,290.60元(律师费、验资费、证券登记费等),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55,135,673.06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 12月30日全部到位,并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准验字[2016]1210号)。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 是 11,032.00 4,472.71   3,877.39 86.69%(已结项) 2019/6/30 不 是
  2、年产 2.4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
  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 是 16,128.00 11,001.22   9,084.03 82.57%(已结项) 2018/12/31 135.06 不适用 是
  3、年产 6.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
  生产建设项目 是 36,860.00 18,419.67   15,951.35 86.60%(已结项) 2018/12/31 195.95 不适用 是
  4、年产 3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
  (PC)生产建设项目 是 16,414.00 7,848.76   6,713.71 85.54% (已结项) 2018/12/31 125.40 不适用 是
  5、13.485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 是 53,076.70 34,165.17   31,326.45 91.69%(已结项) 2019/12/31 133.78 不适用 是
  6、10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 是 37,142.60 36,944.36 3,434.11 14,884.33 40.29% 2024/8/31 不 否
  7、18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 是 68,248.40 39,052.25   33,022.57 84.56%(已结项) 2020/6/30 -129.00 不适用 是
  8、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 否 36,611.87 36,611.87   36,120.00 98.66%(已结项) - 不 否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因(分具体项目) (1)中山产业园“10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5万吨新建产能预计在 8月底投产,由于市场需求有所下降,市场竞争激烈,目前考虑减少剩余新建产能及募集资金,预计四季度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2)是否达到预计收益以完整年度实际收益为准。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2019年前,高新材料业务受上游石化产品价格普遍上涨和国内环保加强监管影响,原材料成本持续上升,同时下游市场竞争激烈,销售价格并未随之上涨,造成整个行业利润率明显下滑。有鉴于此,为控制在高新材料行业的投资风险,公司对募投项目方案进行了调整和优化。具体情况参见《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8)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1)2018年12月1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年12月27日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由于行政区划调整,将金海产业园四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年产 2.4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年产 6.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年产 3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中广核俊尔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其全资子公司“中广核俊尔(浙江)新材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不变。
  (2)2020年4月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新核材产业园相关公司吸收合并的
  议案》。中广核高新核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高新核材”)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全资子公司中广核高新核材集团(太仓)三角洲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仓新材料”,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3.485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实施主体)所在的产业园区规划作为华东区域生产基地(以下简称“太仓产业园”)。根据江苏省政策规定,生产经营性化工企业不得以多个法人并存租赁厂房形式进入园区,经2020年4月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执行吸收合并方案,即以全资子公司中广核三角洲(江苏)塑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三角洲”)为主体,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太仓新材料、中广核三角洲(苏州)高聚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三角洲”)及中广核三角洲集团(苏州)特威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特威”),并将江苏三角洲经营地址变更至太仓产业园项目所在地,以实现三家企业入园、集中生产。吸收合并完成后,江苏三角洲继续存续,太仓新材料法人主体资格将依法予以注销,太仓新材料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和业务由江苏三角洲依法继承,相应的募投项目“13.485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实施主体由太仓新材料变更为江苏三角洲分公司。该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地点、项目用途、预期效益等其他计划不变,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2017年6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780.7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3,780.7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公司于2018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8年4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截至2019年4月4日,公司已将 2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一次性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适用。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9,6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①为控制在高新材料行业的投资风险,2019年公司对募投项目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将调减的86,799.32万元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前期现金管理收益 13,734.68万元,共计 100,534.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②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从项目的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费用的监督和管控,基于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公司减少了铺底流动资金的拨付;另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2022年5月20日,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已完成的“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年产 2.42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设项目”、“年产 3.288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年产 1.6133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5.864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5.239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项目结项,并将项目结项后募集专户余额 17,649.26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完成注销专户 8个,账户结余资金当期共计 17,669.5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19,6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截至报告期期末,其他剩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1、为了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设备的综合配套能力和利用率,经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募投项目新建产能降低至 28.42万吨,所使用的募集资金调减至15.21亿元,并将调减的86,799.32万元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前期现金管理收益(具体金额以实施日结转的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参见《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各募投项目具体调整如下:
  (1)“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1,032.00万元,变更后投资额4,472.71万元。
  (2)“年产 2.4万吨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生产建
  设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16,128.00万元,变更后投资额11,001.22万元,产能由年产长玻纤增强聚丙烯车用结构材料(LFT)
  2.4万吨调整为2.42万吨。
  (3)“年产 6.6万吨高性能改性尼龙(PA)生产建设项目”募集资
  金承诺投资额36,860.00万元,变更后投资额18,419.67万元,产能由年产高性能改性尼龙(PA)6.6万吨调整为3.2886万吨。
  (4)“年产 3万吨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生产建设项目”募集
  资金承诺投资额 16,414.00万元,变更后投资额 7,848.76万元,产能由年产高性能改性聚碳酸脂(PC)3万吨调整为1.6133万吨。
  (5)“13.485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53,076.70万元,变更后投资额 34,165.17万元,产能由年产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13.485万吨调整为5.864万吨。
  (6)“18万吨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68,248.40万元,变更后投资额 39,052.25万元,产能由年产高聚物材料新建项目18万吨调整为5.239万吨。
  2、2022年9月13日,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中山产业园 10万吨新材料新建项目投资方案调整的议案》,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37,142.60万元,变更后投资额 36,944.36万元,产能不变。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均不变。
  (2)建设内容及产能
  本项目原规划产品 PVC、POE、TPE,化学交联 PE、硅烷交联 PE总计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华鹰船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处置华凤船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处置华江船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处置华通船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处置华新船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处置华夏船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处置华富船务有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大新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境外经多方比选后协议转让或境内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其所持上述公司 100%股权,相关债权(以交割当天实际债权金额为准)一并转让。
  若首次推介期或挂牌期满,未征集到合格受让方,股权部分则以不低于首次推介价格或挂牌底价的 90%再次推介或挂牌转让。目前,公司同交易对方于2024年8月28日签署了七家船务公司 100%股权的买卖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出售部分资产的进展公告》。
  (2)2024年5月1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大连国际合作远洋渔业有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不低于资产评估备案价(14,112.04万元)挂牌转让公司所持大连国际合作远洋渔业有限公司(简称“远洋渔业”)80%股权,中广核技应收远洋渔业 600万元债权(以挂牌当天实际债权金额为准)一并挂牌转让。本次交易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交易,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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