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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羽臣(003010)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为了更清晰地体现公司各模块业务发展和经营情况,根据公司经营品牌授权范围、来源不同,公司业务划分为代运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一年内到期的 减少所致 所致 致 致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远期结售汇交易实际损益为52.19万元。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公司为规避日常经营中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通过操作金融衍生品对实际持有的风险敞口进行套期保值,整体套期保值效果符合预期。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一)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本着稳健经营的原则,在建立有效风险防范机制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用于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公司安全稳健、适度合理的风险管理原则。但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套期保值类业务,汇率波动具有双向性,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性质简单,交易的期限均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情况及未来 的收付款预算进行操作,有效期基本在一年以内(含),但是存在因公司业务变动、市场变动等各种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已办理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存在须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3、操作性风险:公司在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及操作,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带来操作风险;同时如交易合同条款的不明确,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金融衍生品交易合同条款及业务信息,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4、履约风险:公司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方均为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且信用良好的银行,无投机性 操作,交易对手方履约风险较低。 5、法律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衍生品投资风险管理策略 1、完善账户及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 交易业务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以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同时加强操作人员的制度学习,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 2、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情况:由公司财务部、法务部、审计部等部门负责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前的风险 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模式、交易对手进行分析比较。 3、交易对手管理: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时,慎重选择与资信情况良好、长期合作的境内外大型 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密切跟踪相关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4、风险预案: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同时建立风险评估监控机制,预先确定风险应对预案及决策机制,专人负责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金融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定期汇报。 5、例行检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 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6、定期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已投资衍 生品报告 期内市场 价格或产 品公允价 值变动的 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公司衍生品合约按照金融机构提供的报价进行确认计量。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8 号)核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462,536,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4,954,282.8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17,581,717.13元。2020年9月22日,公司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435,588,037.74元(已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尾款(不含税)26,947,962.26元),差额 18,006,320.61元为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13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9.06万元(含利息收入),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在报告期内完成结项,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视为节余募集资金,已转至公司基本户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 6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 3、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和公司保荐机构、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 否 达 到 预 计 效 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新品牌 孵化培 育平台 建设项 目 否 10,672.72 10,672.72 0 10,846.21 101.63%2023年09月24日 3,066.14 是 否代理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 否 13,541.99 13,541.99 0 13,632.46 100.67%2023年09月24日 2,445.89 是 否电商运营配套服务中心建设因) 电商运营配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给公司带来的是整体的经济效益。其中,电商运营配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以构建营销展示中心、人才培训中心、摄影摄像中心为主要内容,为公司主营业务提供配套支持,提高辅助类业务的专业性和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空间。而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其项目成果体现为:项目实施后,公司将可利用信息化工具快速提升信息数据的抓取效率和分析能力,在电子商务服务业务中实现数据化运营和精准化营销;能快速获知市场前沿热点和行业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发展方向和经营模式;将依托完善精准的内控体系和共享共用的资源交换平台,增强对子公司、品牌中心的管控能力,强化各部门、各中心的协同合作效应,加速实现集团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品牌孵化培育平台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黄埔区变更至上海市虹口区;将“代理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黄埔区、杭州市西湖区、上海市徐汇区变更至上海市虹口区;将“电商运营配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州市黄埔区变更至广州市天河区,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10月22日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人民币 3,138,396.08元(不含税)。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事项进行了鉴证,出具了天健审[2020]7-852 号《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适用“电商运营配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和“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户,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成,公司对该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节余金额共为590,559.84元(含利息收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1%,可以豁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报告期内,公司对节余募集资金 590,559.84元(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转入公司银行基本户,并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恒美康(国际)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商务业务,销售收入和利润均来自于电子商务业务; 2、莉莉买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子商务业务,销售收入和利润均来自于电子商务业务; 3、摩亚方舟(上海)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公司自有品牌的品牌推广和销售业务,销售收入和利润均来自公司自有品牌销售业务。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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