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宏景科技(301396)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项目减少。 营业成本 136,507,728.93 190,762,437.82 -28.44% 销售费用 12,890,152.47 10,790,479.66 19.46%管理费用 14,394,776.94 10,578,043.88 36.08% 主要系本期总部大楼折旧增加。财务费用 3,059,639.25 -723,263.69 523.03% 主要系本期借款增加。所得税费用 -5,999,382.40 -186,791.92 -3,111.80% 主要系本期亏损递延所得税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5,829,965.36 -155,181,271.78 -84.19% 主要系支付购买材料、支付劳务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8,736,356.02 -484,373,677.72 165.80% 主要系本期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等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79,849.68 -34,834,167.80 57.28% 主要系本期借款增加。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026,540.98 -674,389,117.30 102.67% 主要系本期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等减少所致。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后,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收益 否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250.00 6.29% 主要系募集资金到账后,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收益 否资产减值 -386,382.65 2.43% 主要系本期计提的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否营业外收入 3,893,912.00 -24.50% 主要系收到政府的上市奖励 否营业外支出 91,942.62 -0.58% 主要系对外捐赠 否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抵押合同》,合同约定对2023年1月1日至2034年12月31日止签署的授信业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广州市黄埔 房。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额为人民币 817,176,613.35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1月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2]21000590495 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6,367.14万元,存在于募集资金专户或用于现金管理。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截止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智慧城市 行业应用 平台升级 的原因)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尚未投入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原计划在原租赁的办公场所装修、实施,后基于保证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合理性等原因,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核同意,公司已将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改为购置的自有房产(详见附表 2),并调整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公司购置的自有房产启用后,公司从稳健经营、审慎投资的角度出发,稳步推进募投项目的装修、实施。因此,受实施地点变更、自有房产购置及装修工程进度等影响,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启动“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的投资,公司将根据自身经营和行业技术发展情况继续审慎实施本募投项目。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7,176,613.35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后),其中募投项目资金 256,323,5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00.00元,超募资金 360,853,113.35元。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12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2022年 12月,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104,647,399.00元。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12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04,647,399.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为151,925,714.35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及“营销系统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 162号 B2区第七层 701、702单元”变更为“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 111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以前年度发生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原计划通过租赁房产的方式实施,考虑到存在租金上涨、租约不稳定等风险,且无法满足未来公司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所带来的集中办公室的需求,经综合考虑,将募投项目中用于租赁和租赁装修的费用调整至房屋购置及装修费用,并对“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和“营销系统升级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募投项目总投资额不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不适用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7,7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 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63,671,404.93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 1、变更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原计划通过租赁房产的方式实施,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增长,产品线不断丰富,公司员工总数不断增长,研发人员数量不断增长,办公需求不断增加,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合理性,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满足公司营销系统升级项目商务展示等相关需求,通过自有场地实施募投项目更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同时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战略需要,经审慎考虑,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了调整。 2、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募投项目“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步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内部投资结构。该议案已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二、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 1、变更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原计划通过租赁房产的方式实施,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增长,产品线不断丰富,公司员工总数不断增长,研发人员数量不断增长,办公需求不断增加,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合理性,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的满足公司营销系统升级项目商务展示等相关需求,通过自有场地实施募投项目更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同时结合公司未来的经营战略需要,经审慎考虑,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进行了调整。 2、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募投项目“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步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内部投资结构。 该议案已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