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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000703)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工艺流程及重点经营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通常和生产厂家或贸易商直接协商,选择有竞争力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基础上根据市场状况决定交易价格。公司采取集中采购策略,整合文莱及国内运营供应商资源,加大资源共享力度,增强公司自身议价能力。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料主要向国内外主要石化产品、原油供应商采购。公司选择原料供应商时首要考虑其产品质量以及供货的稳定性。在确保上述的同时,亦会选择具备价格竞争力的供应商以降低生产成本。公司会与主要供应商签订年度供货合同,商定在相关年度内根据实际供货时的国际国内市场价格并按协议中商定的数量向公司供应其产品。 公司主要的辅料采购流程与原料采购基本一致。 2、生产模式 对于聚酯产品,公司主要根据事先拟定的生产计划安排生产,在具体执行年度生产计划时,会将年度生产计划细分为月度生产计划,然后由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提供的市场反馈及变动信息,对该月度生产计划进行必要的调整,从而最终确定每月生产计划并安排生产。 公司的成品油和化工品(PX、苯等)主要由恒逸文莱生产,通常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工艺和参数,控制成品油及化工品等具体产品的产量。 公司的 PTA产品主要由浙江逸盛生产,通常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生产装置的负荷水平以控制 PTA产量。 3、销售模式 公司成品油产品主要面向文莱国内、其他东南亚国家及澳大利亚等地出售,PTA及聚酯产品以国内市场销售为主,产品覆盖国内二十多个省份及地区,大部分产品均通过公司销售部门直接销售给客户,仅有少量产品通过经销商销售。 (1)成品油和化工品(PX、苯等)销售模式 公司成品油和化工品产品主要由恒逸文莱生产。其中,化工品主要销售客户为公司产业链下游 PTA生产企业,结算模式通常采用电汇及信用证等;成品油主要面向文莱国内、其他东南亚国家及澳大利亚等地出售,公司向文莱当地企业销售通常直接签订销售合同,结算模式为信用证;公司向东南亚其他国家及澳大利亚销售主要通过新加坡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出售,与客户直接订立销售合同,结算模式为信用证。 (2)PTA产品销售模式 公司 PTA产品销售一般采用直销方式,即直接与下游聚酯生产企业或大型贸易商签订购销合同,约定一定期间内的采购数量及采购价格,收到客户的货款后直接从公司仓库发货。 PTA产品销售的结算模式为款到发货或款货两讫,通常以电汇、承兑汇票或信用证进行结算。 (3)聚酯纤维产品销售模式 公司聚酯纤维产品的主要客户是纺织企业,包括加弹企业、服装面料生产企业、箱包面料生产企业、家庭装饰面料生产企业等,这些客户基本集中在江浙地区和上海。公司一般采用直销方式,与客户直接订立销售合同,结算模式一般为款到发货或款货两讫。 4、 供应链服务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供应链服务业务属于生产型服务业,主要包括贸易业务、物流仓储和其他业务。 (1)贸易业务 石油化工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一方面,原料供应端易受到上游供应商产能情况、装置运行稳定性以及新装置投产时间等因素影响。需求端,尤其下游聚酯板块销售存在典型季节特征同时,化工原料及产成品都非常依赖港口设施和国际物流运输的稳定性。另一方面,石油化工产业链上产品价格都会受到终端原油价格的影响,呈现宽幅波动。因此,石油化工企业为保障生产经营,强化供应链稳定,减少价格波动风险,在采购和销售环节都需要通过开展贸易业务平滑供需和对冲风险。 公司从未开展与主业毫不相关的产品贸易,坚持定位贸易业务以服务主业为原则,贸易品种围绕主营业务和核心产品开展。其中,原油、成品油等油品为公司文莱项目主要原料及产品,PX为公司主要产品 PTA的原料,PTA和 MEG为公司聚酯产品的主要原料。上述贸易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通过贸易获取现货市场信息及收益,同时也是公司进行原料及产品库存管理的需要,能够稳定供应链并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物流仓储和其他业务 公司物流板块为恒逸石化上下游产业提供原料、产品的运输保障服务,业务涵盖原料运输、产品运输、外贸运输及国际运输等物流服务,深耕国内,逐步走向国外,经营范围涉及国际海运、陆路运输等。其主要业务模式为原料运输、产品运输、外贸运输及国际运输等物流服务。 (二)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及产品生产工艺流程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之“(三)主要产品工艺流程图”(第 29页)。 (三)报告期内公司重点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在国内经济稳步增长的背景之下,公司所在下游纺织与服装行业需求持续回暖,恒逸石化董事会和管理层坚持以创新为引领,以技术为根基,以提质增效为导向,依托多年化工行业经营管理经验和战略优势,紧贴终端需求变动,灵活调整市场策略,稳扎稳打提升主业经营效益。与此同时,公司充分利用优势资源,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扎实推进重大战略项目建设,为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积极克服不利因素影响,推动报告期经营业绩稳定向好。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第四期股份回购计划,截至2024年7月31日,第四期股份回购计划累计回购股份数 7,126.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4%,成交金额为 4.77亿元,公司已累计实施四期股份回购计划,累计回购金额 27.23亿元。同时,公司在报告期实施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4年8月7日,持有公司股票 11,409.0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1%,成交金额为人民币7.95亿元,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第一期至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累计成交金额 52.31亿元。持续推出的股份回购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彰显了公司对自身价值和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 报告期内,驱动公司业绩的重点经营工作如下: 1、攻坚克难,推动重点项目升级运行 (1)文莱项目一期稳健运营,盈利能力逐步向好 报告期内,在全球经济恢复势头不稳、下游需求有待提振的宏观背景之下,东南亚经济表现出较强韧性,经济发展保持较好趋势,成品油需求获得强劲支撑,在供不应求的背景下,东南亚成品油市场维持景气格局,带动文莱炼化盈利能力提升。同时,公司依据多年的东南亚市场运营经验,不断总结和完善产销策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贴合需求动向,紧抓发展机遇,全力提升文莱项目一期经营效益。 为保持文莱项目一期生产运行稳定,公司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原油价格起伏和产品价差波动,采购适合公司加工的各类原油原料,降低上游成本,同时产品结构紧跟市场变化,针对化工轻油、汽油、柴油、航空煤油、苯和 PX 等产品的产量进行合理化调整,清洁油品、苯和 PX 等芳烃类产品及柴油各占约三分之一产量,努力使文莱项目一期经营效益最大化。报告期内,公司文莱项目一期高负荷运行,生产的产品主要包括炼油产品(柴油、汽油、化工轻油、液化气等 ),以及化工品(PX、苯等),进一步打响“恒逸”品牌全球知名度,纵向产业链一体化的完善助力公司竞争优势持续提升。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文莱项目国际化经营优势更加凸显,主要包括: 中文两国高度支持,长期享受税收优惠 文莱政局稳定,项目符合文莱 2035宏愿; 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契合,项目银团贷款拥有国家级战略支持; 产品免关税;无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工资税、生产税及出口税; 项目获得先锋企业十一年免税优惠和出口企业优惠,可享受较长期限的企业所得税减免。 文莱区位优势显著,赋能产业战略发展 文莱更接近原油供应地,靠近新加坡原油贸易市场,原油采购便利且物流成本较低; 项目生产成品油销往东南亚及澳洲等地区,东南亚地区需求旺盛,文莱项目销售半径短,物流成本低; 化工品可供给自身产业链下游配套消化,实现产业链一体化经营。 工艺技术后发优势,单位成本持续改善 项目完全配套自有动力装置,公用工程成本优势明显; 主要生产装置,如加氢裂化、重整及 PX 装置均采用最新先进工艺,具有运行成本低,产品转化率高等技术特点,降低 PX的生产成本; 采用低温热回用技术,余热用于海水淡化,降低了海淡运行成本和 PX 生产的综合能耗指标; 渣油处理采用最新的灵活焦化工艺,可以连续化生产,降低了人工成本,副产的燃料气降低了燃料成本,与传统工艺相比,装置封闭式生产更环保,实现了渣油的无害化处理; 采用液相柴油加氢技术,能够满足国际柴油新标,同时降低了装置投资与运行能耗; 文莱常年气候温和,且无自然灾害,作为丰富产油国,拥有丰富的油气资源,可以提供部分原油,降低原油的物流成本。 (2)重点项目大力建设,产业布局扎实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合营企业海南逸盛年产 180万吨功能性材料项目中,第一套年产 60万吨装置已经试生产,剩余两套合计年产 120万吨装置将于下半年进行试生产,将进一步提高公司行业地位。同时,公司大力推进钦州“年产 120万吨己内酰胺-聚酰胺产业一体化及配套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业绩有望进一步增厚,提高公司在瓶片、锦纶等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有效补强下游产业链条,充分发挥公司“涤纶+锦纶”双“纶”驱动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增强上下游高度匹配的均衡一体化产业链优势。 2、技术引领,加速“产业恒逸”向“科技恒逸”创新转型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专注聚焦于“一滴油、两根丝”的核心关键技术,加强科技创新研发投入,强力推动以科技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加速相关高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积极大力引入高层次研发人才,优化科研激励机制和体制,积极营造“同创共享”的企业创新文化;与此同时,公司积极与浙江大学、东华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合作,打造由业内知名教授引领的“恒逸学者实验室”,建立联合研究开发平台,重点突破研发瓶颈,开拓前瞻创新技术。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 3.71亿元,同比增长7.8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恒逸石化及其子公司有效授权专利拥有量 448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 291件。 公司的创新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果,为下一步的科技创新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恒逸石化依托多年深耕石化化纤行业的丰富经验,继续发挥行业领先地位,累计参与制修订标准共计 40 项,其中国家标准 12项,行业标准 22项,团体标准 6项。公司专注战略性研发方向,攻破“阻燃阳离子聚酯纤维的研究开发项目”等重点研发项目,显示强大研发实力;实现“聚酯钛系缩聚催化剂制备技术”、“锦纶专用 TiO 消光剂绿色制造及全消光锦纶产业化应用成套技术”、“氧2 化锌抗菌聚酯纤维的研究与开发”等项目工业化,提升差异化产品竞争力,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注入新动力。 3、紧跟需求,加强产销联动 为提高公司各业务部门对市场的敏感度、发挥“恒逸大脑”科学决策的引领作用,在原“市场信息跟踪专业团队”的基础之上,成立“产业链研究小组”,深度覆盖“炼化-化工-化纤”产业链上下游各细分市场,从市场数据、行业动态等角度深入分析并定期形成专业的研究报告,为公司产销协同、战略规划等重要决策提供依据,成为公司不可或缺的“神经中枢”。 公司依托“恒逸大脑”数字可视化平台及研究小组,洞察国内外市场行情,加强市场预判,迅速调整经营策略,通过优化产品和市场结构,满足市场需求,强化竞争实力。报告期内,公司差异化产品比重快速提高,产品附加值明显提升,为公司夯实行业领先地位、抢占市场份额提供原生动力。 4、提质增效,精细管理稳定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紧抓“提质增效”,不断提升内部运营效率,全面落实各业务主线的生产经营任务,严控经营风险,保障业务稳定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精细管理,制定详细管理制度,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深化数字化运营赋能,并持续推进精益求精管理文化,构筑了紧密衔接、高效运转的管理流程闭环,显著提升了公司管理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推动公司人均效能持续提升,满足精细化运营需求,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深挖工艺降本增效潜力,重视工艺技术的优化与创新,通过引进先进设备、改进工艺流程等方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强化成本控制,全面覆盖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到销售服务等各环节,精细管理,降低损耗。此外,公司积极探索降本增效途径,持续开展循环经济、推行绿色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工作,为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5、绿色驱动,践行可持续发展 公司致力于成为行业领先的化工创新科技企业,积极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坚持以“绿色制造”和“循环经济”为导向,持续践行并推动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积极探索绿色聚酯纤维产品创新,其中阻燃纤维产品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产量和销量持续提升;抗菌聚酯原位聚合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前景广阔。 。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2、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所得税费用 50,450,612.60 -297,620,358.21 116.95% 主要系盈利改善,所得税费用增加研发投入 371,435,038.22 344,430,183.55 7.8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7,347,579.58 804,193,225.78 -87.90% 主要系报告期内聚酯板块原材料、产成品库存较年初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86,019,164.18 -2,657,644,894.47 74.19% 主要系报告期内委托贷款减少及上年同期对参股公司增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26,274,232.11 -2,372,285,132.57 198.06% 主要系融资借款净增加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804,229,998.86 -4,052,827,664.96 144.52% 主要系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变动综合影响 3、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4、营业收入构成 5、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6、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未发生调整。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期公司炼油产品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增加,主要系原油价格上涨带动成品油价格上涨。PTA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减少,主要系 PTA生产工厂适当减产,产销量同比均下降;本期 PIA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增加,主要系开工负荷同比增长。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资产的具体 内容 形成 原因 资产规模 所在地 运营模式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收益状况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控股子公司 海外投资 593,966.85万美元 香港/文莱/新加坡 自建 加强母公司对境外子公司管理控制 良好 167.37% 否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否,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套期保值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为 14,266.79万元,其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 6,595.36万元,投资收益为 7,671.43万元。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商品套期保值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规避商品价格波动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等。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 、操作风 1、市场风险:在行情变动急剧时,公司可能无法完全实现锁定原材料价格或产品价格,造成损失。 2、流动性风险:商品套期保值交易在公司《商品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权限内 下达操作指令,如市场波动过大,可能导致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所带来的实际损失。 3、操作风险:由于期货及远期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会存在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险、法律风险等) 4、信用风险: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规定,取消合同,造成公司损失。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 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董事会已审议批准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和《商品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从事套期保值投资业务,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来明确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指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本报告期,公司套期保值投资影响当期损益金额:14,266.79万元。公司对套期保值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价,远期外汇基本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期货的交易价格即为公允价格。涉诉情况(如适用) 无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4年02月01日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2024年02月23日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合理规避原材料、产成品价格波动风险和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原材料、产成品价格波动及汇率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为目的,保证公司稳定经营和持续盈利。开展的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产成品及外汇。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元,其中尚未到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142,135.06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75.48万元,尚未到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之和超过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353.70万元,主要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0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56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公开发行 3,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万元,转股价格为 10.50元/股,并于2022年8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承销保荐费和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8,367.92万元。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56,311.08万元。2022年7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3年7月28日,公司已将 15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3年7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2) 截至期末投 资进度(3)= (2)/(1)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本报告期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 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 是否发生重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50万吨 新型功能性 纤维技术改 造项目 否 不超过 70,000 70,000 0.00 33,398.74 47.71%2021年 1月、8月 12,189.03 否 否年产 110万吨新型环保差别化纤维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产品价差改善不及预期,项目效益未达预期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5月31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021年6月16日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在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了上述项目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截至2022年7月28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为人民币 1,042,688,264.58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中介费用及相关税费1,550,000.00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42,688,264.58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462,264.15元(不含税)。截至2024年06月30日,本公司已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1,044,150,528.73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142,135.06万元,不存在到期未归还的情形。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0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142,056.84万元,其中尚未到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142,135.06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75.48万元,尚未到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之和超过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353.70万元,主要为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1、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2、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杭州逸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销恒逸石化国际有限公司(新加坡) 处置 3、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恒逸文莱 公司通过香港天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恒逸实业(文莱)有限公司 70%的股权。恒逸文莱注册资本 105,480万美元,经营范围:石油炼化。 (2)浙江逸盛 公司通过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共计持有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70%的股份。浙江逸盛的注册资本 51,444.71万美元,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纤维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3)海南逸盛 公司通过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宁波恒逸贸易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 50%的股份。海南逸盛注册资本 45.80亿元,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住房租赁;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港口经营;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 (4)逸盛投资 公司通过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共计持有大连逸盛投资有限公司 30%的股份。公司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国内一般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贸易中介代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法定代表人为李水荣,注册资本为 201,800万元。 (5)逸盛新材料 公司通过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持有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49%的股份。公司经营范围: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徐保岳,注册资本为 300,000万元。 (6)恒逸有限 公司直接持有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 100%的股份。恒逸有限注册资本 30亿元,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恒逸高新 公司通过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恒逸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恒逸高新注册资本 27.5725亿元,公司恒逸高新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聚酯切片、POY丝、FDY 丝、化纤原料;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自用产品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8)海宁新材料 报告期末,公司通过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共计持有 100%股权,海宁新材料的注册资本为 358,5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通过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持有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 64.62%的股权,通过佳栢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海宁恒逸新材料有限公司 35.38%的股权,合计间接持有 100%股权,注册资本变更为 416,1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制造、加工、批发:差别化化学纤维、聚酯切片、POY 涤纶丝、FDY 涤纶丝、化纤原料;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原辅材料和零配件的进口业务;仓储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双兔新材料 公司持有浙江双兔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双兔新材料注册资本 6亿元。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纤维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产品主要为 FDY、POY和纤维级聚酯切片。 (10)嘉兴逸鹏 公司持有嘉兴逸鹏化纤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嘉兴逸鹏注册资本 30亿元,公司经营范围:聚酯切片、FDY 长丝的制造、加工和销售;化纤原料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 (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香港天逸 公司通过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持有香港天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香港天逸注册资本 150,950万美元,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投资、贸易。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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