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奥维通信(002231)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营业收入 289,317,271.47 78,515,128.97 268.49% 主要系本报告期增加金属制品业务所致。 营业成本 280,105,086.10 64,342,445.93 335.33% 主要系本报告期增加金属制品业务所致。 销售费用 5,392,502.49 6,946,133.17 -22.37% 管理费用 12,469,780.13 10,840,864.54 15.03%财务费用 137,671.44 -2,050,242.51 106.71% 主要系本报告期利息收入减少所致。所得税费用 398,126.14 100.00%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之子公司无锡东和欣盈利确认的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研发投入 4,256,542.32 4,971,205.33 -14.3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1,662,967.40 -3,461,040.50 -2,259.49% 主要系本报告期金属制品业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849,179.48 3,130,834.56 725.63%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之子公司无锡东和欣购买的理财产品赎回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464,801.15 8,528,135.89 468.29%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之子公司无锡东和欣少数股东投入注册资金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338,474.79 8,197,929.95 -189.52% 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所致。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适用□不适用 2023年8月22日,公司与东台东和欣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无锡东和欣,无锡东和欣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000万元,目前已全部实缴。公司持有无锡东和欣股权比例为66.00%,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无锡东和欣设立以来大力发展金属制品业务,目前运营已走向正轨,并逐步释放产能。报告期内,无锡东和欣实现营业收入268,240,486.40元,实现净利润1,535,569.00元。营业收入构成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损益。 否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657.76 0.03% 主要系处置金融资产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回。 否资产减值 17,851.71 -0.31% 主要系公司根据金融工具准则计提的金融工具减值。 否营业外收入 31,825.54 -0.56% 主要系核销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等。 否营业外支出 396,416.79 -6.98% 主要系发生的固定资产报废等非经常性支出。 否信用减值 5,060,739.74 -89.06% 主要系公司根据金融工具准则计提的金融工具减值。 否其他收益 3,277,224.27 -57.68% 主要系政府补助。 否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受限制货币资金2,285,885.49元,系公司存入的保函保证金及承兑汇票保证金。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2023年8月22日,公司与东台东和欣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无锡东和欣,无锡东和欣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实缴出资人民币11,220万元,持股比例为66%;东台东和欣实缴出资人民币5,780万元,持股 比例为34%。公司将依托资本市场优势,探索外延式扩张,布局金属制品行业,向镀锡基卷(即基板)、镀锡卷、镀铬卷等高利润产品集中,提升公司整体毛利率与竞争力,并加强海外市场开拓力度,提升产品外销能力。报告期内,无锡东和欣实现营业收入268,240,486.40元,实现净利润1,535,569.00元。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