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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发展(000638)经营总结 | 截止日期 | 2024-06-30 | 信息来源 | 2024年中期报告 | 经营情况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营业收入合计 48,304,913.24 100% 50,029,641.92 100% -3.45%分行业军工产品 14,952,366.01 30.95% 8,313,222.23 16.62% 79.86%农产品加工及销售 29,600,135.57 61.28% 41,215,616.89 82.38% -28.18%其他 3,752,411.66 7.77% 500,802.80 1.00% 649.28%分产品军工产品 14,952,366.01 30.95% 8,313,222.23 16.62% 79.86%农产品加工及销售 29,600,135.57 61.28% 41,215,616.89 82.38% -28.18%其他 3,752,411.66 7.77% 500,802.80 1.00% 649.28%分地区华北地区 2,298,602.74 4.76% 856,294.98 1.71% 168.44%华东地区 4,916,484.90 10.18% 1,227,645.20 2.45% 300.48%华南地区 3,229.57 0.01% 80,913.27 0.16% -96.01%华中地区 8,944,777.66 18.52% 1,616,807.82 3.23% 453.24%西北地区 175,926.61 0.36%西南地区 11,301,759.80 23.40% 7,395,021.84 14.78% 52.83%东北地区 20,664,131.96 42.78% 38,852,958.81 77.66% -46.81%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1、2024年06月30日,其他货币资金受限金额为 5,000元,为京东钱包保证金。 2、本报告期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 3、本公司本报告期用于抵押的无形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交易 对方 被出 售资 产 出 售 日 交易 价格 (万 元) 本期 初起 至出 售日 该资 产为 上市 公司 贡献 的净 利润 (万 元)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注 3) 资产 出售 为上 市公 司贡 献的 净利 润占 净利 润总 额的 比例 资产出售定价原则 是 否 为 关 联 交 易 与交 易对 方的 关联 关系 (适 用关 联交 易情 形) 所涉 及的 资产 产权 是否 已全 部过 户 所涉 及的 债权 债务 是否 已全 部转 移 是否按 计划如 期实 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方瑾昊 万方嘉汇持有的对四川三洲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合法债权 20年06月20日 6,850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于2024年4月28日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207330号),中兴财光华实施审计程序后不能确认万方嘉汇向辉创思宇购买的上述债权投资是否可以为公司带来未来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判断购买该项债权的商业合理性,并出具了保留意见。本次出售债权,有利于消除前述保留意见的影响,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降低资金风险。 协商确定万方嘉汇聘请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标的债权和抵押物分别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4]第 01-682号及《资产评估说明》北方亚事评报字[2024]第 01-682号。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估原则,在对所评估的资产进行必要的勘查、核实以及产权核实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评定估算和数据处理,完成了我们认为必要的评估程序,在此基础上对吉林万方嘉汇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对四川三川化机核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合法债权于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评估结论如下:截止评估基准日2024年5月31日,经评估,万方嘉汇持有的不良债权的可收回金额为 6,809.03万元。因此,交易双方综合考虑债权资产的可回收价值和变现能力后,经友好协商,一致 否 无 否 否 是 20年06月22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 确定本次债权转让价格为 6,850万元。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交易 对方 被出 售股 权 出售 日 交易 价格 (万 元) 本期 初起 至出 售日 该股 权为 上市 公司 贡献 的净 利润 (万 元) 出售对公司的影响 股权 出售 为上 市公 司贡 献的 净利 润占 净利 润总 额的 比例 股权出售定价原则 是 否 为 关 联 交 易 与 交 易 对 方 的 关 联 关 系 所涉 及的 股权 是否 已全 部过 户 是否按计划如期实 施,如未按计划实施,应当说明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措施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北京栢裕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天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股权。2023年06月30日 9,000 本次股权出售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管控能力,进一步聚焦与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有涉及房地产相关业务。 定价依据:根据中兴财光华出具的对标的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207538号,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2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2)第 2359号,并结合目前整体房地产市场环境下行等因素的影响,预计项目结算以及回款周期较长,为尽快回笼资金聚焦公司现有业务,经双方协商,最终确定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 9,000万元(不含本次交易交割前北京天源对公司的应付款)。 否 无 否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的进展暨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与北京天源、北京栢裕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北京栢裕投资有限公司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完毕剩余全部股权转让款,甲方、丙方应在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后 5日内配合乙方完成剩余13.6667%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2023年07月01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 w.cninfo.co m.cn)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制造材料、高精密钨钢铣刀制造材料、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构建上游原料供应体系。预计将在基础材料端增加利润增长点。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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